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省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根据发改能源20161602号、发改能源201760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要求,合法在籍、且在“十三五”期间关闭退出的煤矿的产能,可用于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二、工作原则坚持市场交易原则。按照国家政策精神,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交易双方需达成协议,签订书面交易合同。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未实现交易的产能指标作废。坚持分类实施原则。省属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由省能源集团公司统一处置,省国资委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