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河南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攻农业供给质量,注重可持续发展,加强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文件要求,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的精神,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有机农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平衡,并经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审核认定的生产单位。 第三条 省中心负责全省基地创建的统筹规划、实地考查及最终认定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三品一标”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基地创建申请材料的指导、实地核查的组织与实施及基地创建后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四条 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