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流企业税收筹划若干方法与应用 一、兼营销售与代购 部分物流企业在主营运输、仓储等业务的同时,兼营货物销售或接受客户委托代购商品。物流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再销售按增值税税率l7%(13%)征税或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税,而代购行为按营业税服务业征税,税率为5%,物流企业通过转换经营角色可实现节税的目的。 例1:A物流公司兼营货物销售,从M公司购进电器价格为100元台,市场批发价格为120台(均为不含税价),B商场需要一万台该电器,A公司采取的方式有: 方案一:从M公司采购后,销售给B商场,作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需交增值税1200.171000.173.4万元,A公司利润120万100万20万(忽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方案二:接受B商场委托,代理B商场从M公司进行采购,M公司开给B商场的发票具明金额100万,增值税17万,A公司不代垫货款,另B商场支付其劳务费23.4万(与方案一相比,B公司支付的总价款不变)。A公司需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