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疫苗的采购工作,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疫苗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第一类疫苗按省级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第二类疫苗实行省级集中挂网、县级带量采购的模式采购。二、实施范围全省各级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及各有关单位。三、实施内容(一)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采购经费由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支出,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1.采购预算和计划。省疾控中心依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和各地上报的年度疫苗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全省第一类疫苗集中采购预算以及品种、规格、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