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管理、技术、业务骨干认购股权激励定向增发的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技术、业务骨干股权份额(以下简称“股权”)的管理,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并颁布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以自然人身份或者以合伙制企业平台认购、持有公司因股权激励而定向增发股权的股东(以下简称“股东”)。第三条 股东依据本实施细则,在自愿的原则下投资并取得公司的股权,其股权的风险和收益由股东本人承担和享有。第四条 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可以享有因公司股权激励而定向增发股权的认购(包括受让)权利:(一)担任公司总监以上的高级管理行政职务以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二)担任公司部门副经理(含副经理)以上行政职务的;(三)担任公司项目经理、总师、副总师、技术总师等高级技术职务的;(四)担任公司一线部门(市场部、研发部、生产部)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