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创新通道类业务“通道类业务”,就是商业银行受到监管指标约束和政策限制,没有相应的存款和资本做支撑发放贷款,或不得向某些行业(如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直接发放贷款,为此银行转而通过“理财产品”的形式“吸储”,之后用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认购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的资产管理类金融产品,而这个金融产品的投向,其实就是银行事项选定好的项目或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限制性行业。通道类业务是一个通俗的说法,由于项目、客户两头资源都掌握在银行手中,信托、券商或基金公司,只是利用牌照出一个方案,甚至形式上过一下账而已。通道类业务最早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尤其是2011年四季度前,信托公司帮助银行信贷资产由表内转表外,主要以信托计划对接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但由于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模式中的风险收益不匹配,且对现行银行监管的绕道而行,银监会对银信合作进行了明文限制。然而2012年证监会发文放开了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11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