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新区商务区局部区域土地收储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区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南现代化示范区规划、高新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等规划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对高新商务区局部区域实施土地收储,现将土地收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收储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土地收购储备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新政2004140号)等文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推进高新商务区土地收储工作。2科学组织原则。按照高新商务区土地收储时序目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组织,推动土地收储工作落实到位。3积极稳妥原则。循序渐进,充分发挥属地单位和区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协作,增强合力,形成指挥部决策、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工作推进小组负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