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遴选支持工作方案为落实好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实施意见(津人才201314号),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培养支持力度,现制定方案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津单位与非国有制单位)。北京市、河北省等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团队也可申报。二、申报条件申报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已经获得5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创新创业团队不受团队负责人年龄和学历条件限制。2.团队研发水平和成果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已拥有创业必须的核心技术。3.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为5-15人,稳定合作3年以上,可跨单位协作。4.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股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