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龙华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新区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改造传统产业而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龙华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和龙华新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二)组织开展技术开发、转让、管理和服务;(三)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对外交流;(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五)为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而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第三条 申请认定龙华新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龙华新区范围内依法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二)企业成立不少于3年,技术中心成立不少于1年,企业运作正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且连续3年企业经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