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黄埔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粤教基函20126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教发201536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108号)、转发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穗财教201630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我区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资助原则(一)“先执行,后补助”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资助面不低于本区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0%。(二)“先急后缓,分步推进”原则。优先解决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再解决一般困难家庭;优先解决特殊困难幼儿,如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再解决一般困难幼儿,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资助覆盖面。(三)“财政投入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