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2013年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新要求一、建立学校(机构)先确认后入库制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梳理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代码变动情况时,需填写学校(机构)申报确认表(附表1)。该表需由业务职能部门与代码管理部门共同确认,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立、撤销、合并学校(机构)或变更学校名称、办学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举办者、属地管理部门、少数民族学校、学校所在地、性质类别、小学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年制、初中入学年龄、初中规定年制等学校(机构)的关键属性。其中,业务职能部门是指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机构)设立、更名、撤销等业务的管理部门;代码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信息收集、整理、入库等业务的管理部门。学校(机构)申报确认表将作为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重要内容,代码管理部门要做好备案管理工作。二、建立学校(机构)代码年度发布制度每年7月1日至9月15日,定期更新、审核并发布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库。其中,7月1日至9月1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