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手工制茶赛项规程一、赛项名称赛项编号:Z-25、Z-26、Z-27、Z-28。赛项名称:手工制茶(手工制扁形绿茶) 、手工制茶(手工制红条茶) 、手工制茶(手工制卷曲形绿茶) 、手工制茶(手工制青茶(乌龙茶) ) 。赛项组别:中职组。赛项归属大类:农业。二、竞赛目的通过竞赛,全面考察参赛选手对三大茶类加工制作的动手能力;引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茶叶加工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广大学生对茶叶加工传统工艺的学习热情,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为职业院校提供教学成果展示和校企合作交流的平台。三、竞赛方式本赛项包括手工扁形绿茶、手工卷曲形绿茶、手工青茶(乌龙茶)、手工红条
2、茶共 4 个分项,均为个人赛。每名选手报名时可自由选择 4 个分项中的任意 1 项参赛,不得兼报。每队参赛选手不超过 6 名,每项参赛人数不限,每名选手限 1名指导教师。四、竞赛内容1手工扁形绿茶(1)加工原料:茶青 0.5kg(一芽 1 叶)(2)比赛时间:2 小时(茶青成品茶)(3)设备:电炒锅(二档2000W /1000 W) 、 摊青筛及架(用于2摊青、摊凉) 、小棕扫帚、小簸箕、抹布。2手工卷曲形绿茶(1)加工原料:茶青 0.5kg(一芽 1 叶)(2)比赛时间:2 小时(茶青成品茶)(3)设备:电炒锅(二档2000W /1000 W) 、摊青筛及架(用于摊青、摊凉) 、 。小棕扫帚
3、、小簸箕、抹布。3手工青茶(乌龙茶)(1)加工原料:茶青 2.5kg(一芽 2-3 叶,驻芽 2-3 叶或同等嫩度对夹叶)(2)比赛时间:24 小时(茶青成品茶)(3)设备:手工揉捻、烘焙提香机 3 台、电炒锅、凉青架及竹筛,手工摇青,包揉布(棉质) ,长条木凳,常温下做青。4手工红条茶(1)加工原料:茶青 2.5kg(一芽 1 叶)(2)比赛时间:24 小时(茶青成品茶)(3)设备:手工揉捻、烘焙提香机 3 台、萎凋架及竹筛若干,发酵间区含发酵设施及器具,包括发酵篓、盖布(棉质)、恒温水浴锅(公用) 、温度计、相对湿度计等。五、竞赛流程本次比赛报到时间为 4 月下旬,共 3 天。3(一)报到
4、日程安排表日期 时 间 内 容12:00-14:30 报 到15:00-15:30 裁判会议15:30-16:00 选手熟悉场地16;00-16:30 比赛开幕式第一天16:30-17:00 领队指导教师会议(二)竞赛日程安排表项目 日期 具体时间 内容8:30选手签到;领取茶青;确定场地及设备。9:00 开始比赛。手工卷曲形绿茶 第二天11:00 比赛结束,选手提交比赛作品。8:30选手签到;领取茶青;确定场地及设备。9:00 开始比赛。手工扁形绿茶 第二天11:00 比赛结束,选手提交比赛作品。9:30选手签到;领取茶青;确定场地及设备。第二天10:00 开始比赛。手工青茶第三天 10:0
5、0 比赛结束,选手提交比赛作品。手工红条茶 第二天 9:30 选手签到;领取茶青;确定场地及设备。410:00 开始比赛。第三天 10:00 比赛结束,选手提交比赛作品。六、竞赛试题本赛项采取公开试题方式。按参赛校组队,个人参赛。比赛最终成绩以选手加工过程规范、提交作品评分为准。其中茶叶品质感官评分占总成绩 90%,加工过程规范 8%,制茶率占总成绩 2%。七、竞赛规则1.在报名时,每位参赛选手应确定参赛项目(4 个分项中每人限报 1 项,不得兼报)。2.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报名的项目进行比赛,赛程中不得调换。3.参赛选手在各竞赛项目开始之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赛位。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
6、,确认现场设备的完好,根据指令开始比赛。5.参赛原料(茶青)由组委会统一定量提供,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申请制作茶的花色进行相应茶叶的加工,名实相符。八、竞赛环境本次竞赛在指定比赛赛场进行,比赛地点在武夷山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校内手工制茶实训室举行。1.比赛场地环境照明、控温良好,能提供稳定的水、电,并有供电应急设备和消防设备。2.竞赛场地面积约为 1100 平方米,场地内设有独立的炒茶锅,每个炒茶锅所占区域即为选手竞赛位,各竞赛位标明编号。3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场地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士沿制5定线路、在指定区域内现场观赛。九、技术规范竞赛项目结合茶叶加工工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并参照茶叶加工工国家职业
7、标准(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相关标准制定。(一)基础知识1.基础理论知识(1)红茶、绿茶等大宗茶类的分类及其品质特征的基础知识。(2)形成各类茶不同品质特征的加工工艺技术要点及其基本原理。2安全生产常识(1)安全用电常识。(2)机械常识。(3)安全操作生产知识。(4)应急措施与抢救常识。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劳动法的相关知识。(2)食品安全卫生法的相关知识。(3)环境保护法的相关知识。(4)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5)计量法的相关知识。(二)比赛要求竞赛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加工准备 (1)能对鲜叶进行预检测,并能剔除明 1.茶叶加工对环境和设备6显非茶夹
8、杂物;(2)按付制要求搬运鲜叶;(3)能按加工要求将鲜叶搬放到指定加工场地;(4)能清扫加工场地、清洁设备和辅助工具,符合生产卫生要求;(5)能按工艺要求,准备和整理制茶辅助工具和材料;(6)能按加工要求将毛茶原料和制品堆放到指定加工场地。的卫生要求;2.制茶辅助工具和材料的作用;3.基本用电知识。加工过程控制(1)能将鲜叶加工成一种合格毛茶;(2)能实现在制品茶上下工序间的衔接;(3)能熟练操作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加工机械;1.各大茶类的基本品质特征;2.形成各大茶类的基本过程;十、技术平台(一)竞赛项目所用主要设备清单分类 器械名称 规格 数量电炒锅 直径 64cm,深度 22 cm 33
9、个做青设备 凉青架、水筛凉青架高为 1.5 m,水筛直径(100c m 和80cm)80 个烘干设备 茶叶烘焙机 119mm1060mm1980mm 6 台发酵设备 恒温水浴锅 49cm32mm13mm 10 个7其它相关设备清单:(1)茶油 5 节。(2)茶样包装袋 100 套。(3)标准审评室一间,红茶绿茶感官审评器具 20 套。乌龙茶感官审评器具 20 套。天平 2 台。(4)称量台秤 2 台,精确度 0.01(鲜叶称重、成品称重)。(5)时钟 2 个(挂在操作间墙上)。(6)温湿度计各 20 支。(7)纸张、铅笔笔擦、签字笔、讲义夹若干(8)电脑 2 台,打印机 1 台。(二)竞赛项目
10、所用主要茶青品种黄观音、黄玫瑰、八仙等注:每个比赛项目采用同一个茶青品种进行比赛。十一、成绩评定(一)评分方式本赛项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遵照 GB/T 23776-2009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的规定执行,并增加成品茶的制茶率(最高分占 2 分)、加工过程规范的评分(最高分占 8 分)。表 1 加工过程规范评分表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分值 扣分 得分1 敬业精神 工作态度认真,细致,遵守秩序、不违规 1 2 各工序时间分配 主要工序完整,时间分配合适 2 3 各工序操作技术 技术娴熟,标准掌握适宜 2 4 设备操作 操作安全规范,熟练程度 1 5 操作场地标准 干净整洁,采取个人卫生防护措施 0
11、.5 86 结束整理 现场清洁,设备工具摆放复原 0.5 7 超时扣分 超出规定比赛时间 10-30 分钟 1合计 8 表 2 茶叶感官评分表成品茶品质感官审评 制茶率 含水率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样号评语评分评语评分评语评分评语评分评语评分重量分数重量分数12表 3 茶叶感官品质各项权数分配表茶类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手工绿茶 25 10 25 30 10手工红茶 25 10 25 30 10手工青茶 20 5 30 35 10表 4 制茶率得分标准:评分标准 总配分制茶率与同项比赛所有选手制茶率平均值差值小于 10%不扣分制茶率与同项比赛所有选手制茶率平均值差值在 10-20
12、%扣 1 分制茶率与同项比赛制茶率与同项比赛所有选手制茶率平均值差值在 20%以上扣 2 分差值2 分9备注:同项比赛所有选手制茶率平均值是指扣除非正常选手的制茶率之后的平均值。项目总分=茶叶品质感官评分(90% )+加工过程规范(8%)+制茶率得分(2%)注:各茶类评分原则详见附表。(二)奖项设定4 个分项分别设置参赛选手个人奖。以相应分项参赛选手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 10%,二等奖占比 20%,三等奖占比 30%。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三)其他注意事项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对比赛所用常规器械不熟悉而导致其他选手竞赛过程不能顺利进行、手工绿茶加工过程中使用烘
13、干设备者、阻碍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操作不当导致机械设备损坏严重、使用本项赛制规定以外器械(设备)等物品辅助加工过程、干扰其他竞赛选手竞赛过程顺利进行者取消其竞赛资格。十二、赛项安全1.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承办单位赛前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2.比赛现场内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3.为了使大赛安全顺利地进行,保障参赛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按照比赛技术规范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同时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能及时有效处理大赛期间突发安全事故。10
14、4.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5.大赛期间,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6.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到现场观赛。十三、申诉与仲裁(一)申诉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等,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 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 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二)仲裁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