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度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预算说明2018 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 2018 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一、 部门主要职责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对台、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台、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的情况。(二)组织、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的对台、外事、侨务工作;负责指导群团、社团有关涉台政策和重大涉台活动的工作;指导县台属联谊会、台胞联谊小组及各乡镇台属联
2、谊会工作。(三)掌握台湾形势和惠台关系发展动向及本县对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涉台政策调研、咨询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外事、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四)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对台经贸工作;参与县政府招商活动,做好侨、台资项目的引进工作,2鼓励归侨侨捐兴办各种工商企业,并予指导、扶持、协调和服务。(五)协调、指导、管理惠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考察、调研等项工作;指导、管理来惠台胞的接待服务工作。(六)依法保护侨胞、归侨侨捐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行政监督。根据上级指示,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的济困
3、和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侨胞和台商及归侨侨捐的来信来访工作。(七)负责处理华侨、台胞寻亲、寻根和华侨回国安置、港澳台同胞来惠定居、安置工作。(八)负责受理台胞、华侨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实施华侨台胞捐赠公益事业的管理和监督以及表彰工作。(九)负责管理惠安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的工作、台轮停泊点和避风点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台海难事件和渔事纠纷以及县境内涉台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十)负责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和外交使节。统一指导和协调我县各部门和单位的礼宾接待工作。(十一)协调处理本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和涉外事项。(十二)办理县委、县政府、县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3和
4、县政府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包括 1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福建省惠安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公共财政预算资金5 2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8 年,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对台、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在侨务工作方面:继续涵养侨务资源,加强海外华裔
5、青少年和华文教育工作;着力解决贫困归侨民生问题;加强华侨捐赠的服务与管理;高度重视侨务信访工作。(二)在外事工作方面:切实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扎实做好涉外维稳工作;主动为企业出国(境)提供服务;搭建企业“走出去”发展平台。4(三)在对台工作方面: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惠台基层交流,强化惠台经贸合作,加强惠台农业合作。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 年, 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为 311.1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2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1.13万
6、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100.46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311.1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28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42.9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2.22 万元,公用支出 45.96 万元,项目支出 70 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311.13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2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07.74 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台办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一般业务费等
7、支出。(二)事业运行(项级科目)33.39 万元。主要用于台渔站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一般业务费支出等支出。5(三)台湾事务(项级科目)24 万元。主要用于台湾同胞第一次来访补助经费支出。(四)华侨事务(项级科目)1 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单位离退休归侨职工生活补贴支出。(五)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级科目)45 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对外宣传联络专项经费支出。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 2018 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1.13 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 195.17 万元,主
8、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公用经费 45.9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6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9、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 年预算安排 35 万元。主要用于因公赴港澳台以及国外进行经贸交流、开展专项工作和考察学习等事务的费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 50%,主要原因是:自 2018 年起全县各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在出访人员单位报销,不再统一在我单位报销。(二)公务接待费2018 年预算安排 0.92 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侨胞归国访问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 3.16%,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对台办的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下降。(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 年预算安排 0 万元,其中
10、:公车运行费 0 万元,公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 年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1.13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11.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增加。7(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4 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 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 2018 年底,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
11、,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 年中共惠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 4 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 70 万元。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
12、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13、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
14、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表:1.2018 年度收支预算总表2.2018 年度收入预算总表3.2018 年度支出预算总表4.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5.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6.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7.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108.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9.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10.2018 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11.2018 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