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制定工作,根据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和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规定了团体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通过和发布、出版、复审、修改等工作程序和要求。1.3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1.4 协会秘书处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工作规则、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团体标准宣贯和督促会员单位团体标准执行工作;探索团体标准认证工作等。1.5 协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负责团体标准的立项评估和标准审定工作。1.6 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按“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流程”(见附件1)所示进行,如未通过或者未进行前一项程序,则不得进行下一项程序。2 标准立项2.1 协会各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