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匹狼”商标案看驰名商标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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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从“七匹狼”商标案看驰名商标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从“七匹狼”商标案看驰名商标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 摘 要: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但是在实践中,可能导致对公众熟知商标的过度保护,甚至造成垄断,这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目标又是相背离的。 关键词:驰名商标保护;反不正当竞争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安溪敦坂广华水暖厂关于“七匹狼QIPILANG”商标争议的行政诉讼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虽然不属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但其均属于服务日常生活的普通消费品,易使相关消费者误认为相关商品的提供者同一或存在某种关联,从而发生误导公众并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后果。原告在商标评审程序中提交的证据虽然可以证明争议商标已经过一定程度的实际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但这上不足以证明可以排除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或被误导的可能性,原告相关诉讼理由亦缺乏根据,本院不予支持。安溪广华器材厂不服一审判决,于2012年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判决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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