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偃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等。1.3 定义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HJ 6332012),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偃师市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暴、焚烧农作物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成的重污染天气。1.5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区域联防,属地管理;提前预警,及时响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减排,社会监督”的原则。1.6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偃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偃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