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合同法历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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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 2010 年 10 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39.简述国家干预无效合同的具体体现。答:国家干预无效合同是无效合同的特征之一。其表现为:1.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如发现合同无效,应主动确认合同无效。2.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对无效合同进行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40.简述先契约义务的法理依据和内容。答:先契约义务依据的是诚信原则。内容包括:1.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要约义务。2.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3.合同订立前重要事情的告知义务。4.协作和照顾的义务。5.忠诚的义务。6.保密义务。7.不得滥用谈判自由的义务。41.简述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

2、。答: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偿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其要件如下:1.必须有原债务存在。2.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种给付。3.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4.必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的受领给付。代物清偿具有消灭合同关系的效力。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2分)42.试述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答:格式条款在形式及内容的平等协商等方面,较普通合同有特殊性,因而在解释上,除适用一般合同解释原则外,还要优先适用自身原则:1.以客观合理性标准、统一解释的原则,即通常理解、采用理性人的标准。2.限制解释原则,即限制条款使用人的任意解释,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3.协商条款优

3、先的原则,即个别协商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4.调和解释原则,即合同的某些条款之间互相对立矛盾时,应将它视为皆系有效,且在其共通范围内,尽可能使之调和。全国 2010 年 1 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课程代码:00230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如何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答: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两者区分: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2.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区分。3.依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作出区分。5.根据交易的习惯即交易人历来的

4、交易作法作出区分。6.还要考虑其他情况,如是否注重相对人本人的情况。40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当事人在选择时应考虑哪些问题?答: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需要比较以下七个方面:1.归责原则,2.举证责任。3.责任构成要件。4.免责条件。5.责任形式。6.损害赔偿范围。7.对第三人的责任。41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答: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

5、行合同。预期违约的特点: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五、论述题(本大题 12 分)42试述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义务内容不明或欠缺时的运用。答: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第一,关于履行标的,若标的为种类物,质量差异未超出范围,债务人不得故意选择较次者履行。若品质上无差异,且不影响使用等,债权人不得无故拒绝后交付的标的。债务人因故

6、替代交付而不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无故拒绝。第二,关于履行时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应给对方必要的时间。第三,关于履行地点,债务人应依据合同法 61.62 条规定确定地点,还应符合债权人利益,便于债权人接受履行。第四,关于履行数量,债务人须全部履行,不得部分清偿,当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予接受,因部分履行增加费用的,由债务人负担。第五,关于履行方法,债务人应按照最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履行,债务人因正当理由提出分期交付且不违反约定,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全国 2009 年 10 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

7、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答: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40.无效合同违法性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答: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一,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第二,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包

8、括任意性规定。第三,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41.简述承诺生效的时间及其意义。答:(1)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意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承诺生效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常与合同订立的地点相联系,故又与司法管辖

9、及适用法律相联系;承诺生效后就不能撤回,只能依法撤销。五、论述题(本大题 15 分)42.试论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答: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全国 2009 年 1 月合同法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简述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答: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

10、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坏。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40.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答: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或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可暂时地终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保护自己期限利益。当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后,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需履行其债务,但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41.简述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意义。答: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已成

11、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约束力。研究的意义表现在:1.有助于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如果合同关系不存在,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释等问题。2.有利于区分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合同不成立可能发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成立后可能发生的是违约责任。3.合同成立还是判断合同生效时间的标准。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42.论述合同关系中的不真正义务。答:合同关系中不真正义务是指负有义务方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赔偿请求权,仅使负担该义务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的不利益。 民法通则第 114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

12、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其中,守约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就是不真正义务。研究不真正义务理论的意义在于:首先,其能制止实践中的那种有能力防止损失扩大而不作为的“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陋习,推广诚实信用。其次,不真正义务还有利于减少财产了浪费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全国 2008 年 10 月自考试题合同法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40.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41.比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5 分)42.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5

13、分)43.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评价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2)甲父是否要对不能依约办理登记过户承担违约责任?(3)乙对甲父享有哪些权利?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2008 年 10 月全国自考

14、合同法历年试题答案四简答题1:参考答案: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应规定的条款时,对遗漏的内容进行填补的规则。 (2 分)其具体程序是:(1)由当事人协议补充;(2 分)(2)协议不成,按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补充;(2 分)(3)仍不能确定,按法律有关规定。 (2 分)2:参考答案: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 分)需符合以下条件:(1)须当事人互负债务。 (2 分)(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2 分)(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2 分)3:参考答案:(1)归责原则不同;(2)举证责任不同;(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15、4)免责条件不同;(5)责任形式不同;(6)损害赔偿范围不同;(7)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8)时效、诉讼管辖上也有区别。 (每点 1 分)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1:参考答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 分)(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即发生在合同未成立、不生效或无效、被撤销时,而非合同成立之后。 (3 分)当事人之间已具有某种订约上的联系,产生合理信赖关系。 (2 分)(2)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约时

16、负有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背该义务就是有过失。 (3 分)(3)过失造成了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导致的不利益就是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基于合理信赖相信合同会成立或生效,因最终未成立有效而致费用等损失。 (3分)缔约过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区别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请求权。 (1 分)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1:参考答案:(1)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甲父没有处分权处分了甲的房产,因事后未获甲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故该合同未生效。 (5 分)(2)甲父最终不能交房,不是因为甲父过失不履行,而是因为合同未生效不得履行;甲父

17、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 分)(3)乙可对甲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甲父应对乙房屋装修、搬家等信赖利益损失予以赔偿,而房产涨价导致的损失不属赔偿范围。 (5 分)全国 2008 年 1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简述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合同责任的承担。40.简述合同协作履行原则。41.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5 分)42.试论限制解释原则在免责条款上的运用。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5 分)4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 10000 条牛仔裤,加工费共计 50 万元。乙公司

18、负责采购面料,并按甲公司提供样品生产。甲公司预付加工费 30,另付定金 15,服装交付后 30 天内支付余款。试生产的牛仔裤经甲公司代表确认后,乙公司开始批量生产。验收交付后,甲公司在销售中,遭遇消费者的投诉,称所购牛仔裤发生退色,经质检检验,确定色牢度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于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辩称其承揽加工的服装在交付时,已经甲公司验收,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如下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验收标准?说明理由(2)服装退色属何种性质的瑕疵?说明理由。(3)乙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

19、.简述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合同责任的承担。40.简述合同协作履行原则。41.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5 分)42.试论限制解释原则在免责条款上的运用。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5 分)答案: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生产裤子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验收标准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中对材料的标准没有约定,可以按照定作物的性质及定作的目的来决定,仍无法确定的就按照国家标准。因此,本案中,应以消费者的使用标准及国家的质量标准来确定。乙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由于承揽人提供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

20、,而导致定作物存在质量缺陷的,承揽人要对些承担责任。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所采用的违约责任严格归责原则,承揽人应承揽相应违约责任,且承揽人应对工作成果的交付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就本案来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查,但甲公司未能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而最终导致大批量的工作成果质量问题,因此,乙公司只承担部分责任,委托方甲公司也要相应承担未尽到检验之义务的责任。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7简述效力待定合同的具体种类。38

21、简述损害赔偿限制中的减轻规则。39试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40试述合同法的合法原则。 (结合实例)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5 分)41王某长期住在城里,乡间的 6 间祖传老屋一直委托曹某管理。曹某因办乡村企业缺乏资金,就打起了这 6 间老屋的主意。曹某一方面鼓动王某将老屋出售,一方面与朱某多次在现场看房协商出售。曹某对朱某称:只要你暂借给我 20 万元钱款,我就将老屋以最低价 12 万元卖给你。但在朱某向曹某提供了 20 万元借款后,曹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订立售房协议,而另以 15 万元的价格将老房卖给了钱某,收取了钱某 5 万元预付款,王

22、某听说后表示不同意。随后曹某又以 18 万元的价格将 6 间老屋卖给了张某,约定一个月后付清余款并办理过户登记。一周后,曹某终于说动了王某将老屋以 13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曹自己,并办理过户手续。问:曹某与朱某、钱某、张某之间是否达成售房协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曹某分别对朱某、钱某、张某负何责任?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1:参考答案: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成立后能否有效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 (2 分)其具体种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不能实施的行为;(2 分)无代理权的人实施的代理行为;(2 分)无处分权的人实施的处分行为。 (

23、2 分)2:参考答案:损害赔偿限制的减轻规则是指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失后,另一方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其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负责。 (3 分)减轻规则具有以下特点:(1)一方的违约导致损害的发生;( 2)未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扩大;(3)导致损失扩大。 (3 分)该规则的后果是:因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的扩大的损失由非违约方负责。 (2 分)3:参考答案:http:/ 自考资料,自考白皮书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指当事人并非为自己设定权利,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的合同。 (1分)此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使债务人向第三方履行义务,第三人取得直接请求债务履行的权利。 (1 分)特征:(1)第三人

24、不是当事人、合同签字人,但依据合同享有接受债务人履行和请求履行的权利;(2 分)(2)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不得为第三人设定义务;(2 分)(3)合同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征得第三人同意。 (2 分)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1 参考答案:合同法第 7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 分)(1)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合同法的强制性规范体现了国家为保护公共利益进行的必要干预(如格式条款的限制等) ,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自由权利时,应遵守这些规范。 (3 分)(2)

2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违背公共利益、公共秩序。法律规范再完备,也不可能包罗万象,当事人应遵守公序良俗。 (3 分)(3)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还要符合指令性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全局利益需要,国家还会下达少量指令性计划,企业可依法订立合同,不可拒绝。 (3 分)(4)结合实例。 (3 分)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1:参考答案:(1)曹某与朱某的协议未成立, (2 分)曹某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从中谋取私利,欺骗、损害他人利益的动机,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3 分)(2)曹某与钱某的协议虽成立,但未能生效,因为曹某属于处分他人财产,事

26、后未获权利人同意;(3 分)曹某应退回预付款,并应负损失赔偿责任。 (2 分)(3)曹某与张某的协议成立、有效,曹某属于处分他人财产,事后取得了处分权;(3 分)曹某负履行的义务。 (2 分)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36试述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合同订立阶段的表现。37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及其生效的条件。38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39简述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联系与区别。四、论述题(本大题共 10 分)40试述完全债权与不完全债权。五、案例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3 分,共 26 分)412002 年 8 月 14 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

27、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 10 万元;并约定 8 月 20 日李四在张三家付款,8 月 21 日双方到银行由张三取出放在保险柜的画交付给李四。8 月 16 日,李四听说,因王五出价12 万元,张三当天就将其祖传名画卖给了王五。问:(1)如果张三在 8 月 21 日不能履行自己的交画义务,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如果张三已将名画卖给他人的事得到证实,那么李四在 8 月 20 日能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3)如果张三 8 月 20 日提出自己卖给王五的是另一幅画,并由王五提供担保,那么,李四是否应该向张三付款?(4)如果合同约定双方应于 8 月 20 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画,结果张三于 8

28、 月 20 日未交付画而要求李四付款,李四能否拒绝付款,根据是什么?42甲以每瓶 20 元的价格从乙批发市场购进了丙奶制品公司生产的老年用补钙奶粉 50 瓶,准备部分自用,部分在自己的小店中以每瓶 25 元的市价出售。甲先食用了一瓶后产生不良反应,经送医院治疗,病情才逐渐好转,花去医药费 3500 元,甲住院一周,支付护工报酬 200 元。事后经医疗行政管理机关查证,甲购买的奶粉为不符合标准的劣质奶粉。请根据合同法理论,回答下列问题:(1)甲遭遇的情形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责任竞合,为什么?(2)如甲状告乙,乙能否以奶粉是丙生产的,而逃避其责任,为什么?(3)甲在要求乙赔偿损失时,能否主张对购买

29、奶粉的费用双倍赔偿,为什么?(4)本案中哪些属于积极损失( 或称直接损失)?(5)本案中哪些是可得利益损失( 或称间接损失)?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36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分)在合同订立阶段,尽管合同尚未成立,但当事人间已具有缔约上的联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相互负有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 。 (2 分)包括忠实、相互照顾和协助、不欺诈、遵守允诺等义务。 (2 分)37免责的债债务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2 分)

30、(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1 分)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1 分)(3)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1 分)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1 分)38 (1)不成立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未成合意;无效是指合同内容违法。 (1 分)(2)合同成立体现当事人意志,合同条款欠缺也可解释补漏;合同效力体现国家意志,内容违法无效不可通过解释有效。 (2 分)(3)即使不成立,也可通过实际履行达成合意;无效合同不得履行。 (1 分)(4)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审查是否成立;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合同是否无效。 (1 分)(5)合同不成立可能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还可

31、能有行政、刑事责任。 (1 分)39买卖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的合同,而承揽合同也往往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两类失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 (2 分)但两者的区别是主要的,体现在:(1)承揽合同属于以特定的工具和技能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转移财产所有权并不是承揽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买卖合同则是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 分)(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具有特定性,若其为物,只能是特定物;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当事人约定出卖人应该交付的物,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2 分)四、论述题(本大

32、题共 1 小题,共 10 分)40合同权利,又称为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2 分)第一、合同债权请求权。 (1 分)第二、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1 分)第三、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1 分)第四、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1 分)第五、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1 分)欠缺某项效力的债权称为不完全债权。 (1 分)法律对完全债权与不完全债权的保护力度、配置制度不尽相同。 (2 分)五、案例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3 分,共 26 分)41根据合同法第 68 条、第 69 条(1)张三若不能履行

33、交画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分)(2)李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因为张三已不能履行其义务。 (4 分)(3)李四应当向张三付款;因为张三提供了适当担保;(4 分)(4)可以拒绝交错,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 分)42 (1)属于责任竞合。是指,受害者既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案的受害者符合责任无人争竞合的概念。 (2 分)(2)不能。甲与乙已构成买卖关系,乙提供的劣质奶粉属不适当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责任竞合,一旦当事人选择合同责任,合同相对方就应先承担责任,然后再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3 分)(3)乙提供商品,其品质的实际情况未知实告如,已构成欺诈

34、,甲自用部分是消费,根据合同法第 113 条第2 款规定,乙应承担甲作为消费者购买奶粉费用双倍赔偿的责任。 (3 分)(4)属积极损失的是购买奶粉的费用,医疗费,护工的报酬。 (3 分)(5)属于可得利益损失是甲出售奶粉可获得的差价。全国 2011 年 10 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39简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答:因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2 分)撤销权消灭的原因:(1)知道和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容不行使撤销权;(3 分)(2)享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

35、销权的。 (3 分)40简述承诺生效的条件。答: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 分)承诺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1 分)(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 分)(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 分)(4)承诺必须标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1 分)(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1 分)41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答: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除主体和客体之外的内容时,应如何完善遗漏的规则。 (2 分)其具体程序是:(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2 分)(2)按法律的规定;(2 分)(3)如法律没有规定,则按市场交易习惯。 (2 分)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42试述鼓励交易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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