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梁山县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挂职干部深入实践、转变作风、磨炼意志、积累经验、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确定选派的各类挂职干部、学习锻炼干部。第三条挂职干部职务可安排担任上一个职级职务、同级职务或同级副职,不占所在挂职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挂职时间根据学习锻炼和工作需要可安排2个月至2年不等。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选派到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挂职干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学习培训等活动,积极帮助挂职乡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寻找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增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出谋划策,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