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陵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武陵区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的方针和目标、基本要求、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建立、信息管理、标准体系制定与修订、标准实施、自我评价和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武陵区基层政务公开 的标准化工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l.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标准编制指南
2、 GB/T 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部分:基本要求 GB/T 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部分:标准体系 GB/T 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Q/XTZW JC101 02 标准编号规则 3 方针和目标 3.1 方针 重点突出、内容全面、针对时效、 高效便捷 、公开透明。 3.2 目标 3.2.1 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推进 武陵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 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3.2.2 建立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
3、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3.2.3 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3.2.4 创建 武陵区 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的长效运行。 3.2.5 塑造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品牌。 4 基本要求 2 4.1 贯彻执行有关的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政策。 4.2 建立和完善 武陵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4.3 实施 与政务公开 管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4 制定和实 施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 标准。 4.5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4、5 机构与职责 5.1 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以 武陵区 人民政府 区 委副书记为组长, 区 委常委 为 副组长 的 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和标准的审批发布。具体职责如下: a) 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 b) 确定与政务中心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 c) 确定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机构、人员及职责; d) 审批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e) 组织审定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对标准进行审批发布; f) 表彰、奖励为标准化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g) 筹集、审批使用标准化工作经费;
5、h) 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进行惩戒。 5.2 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设在 武陵区 人民政府 办 ,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为标准化工作执行机构,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 , 具体职责如下 : a)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 b) 组织编制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c) 组织制定、修订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 d) 收集标准信息、建立标准档案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e) 组织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 武陵 区 基层 标准的宣贯、实施; f) 组织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标准实施效果的测评组织工作;
6、 g) 参加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 h) 完成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任务。 5.3 标准化管理员 各部门设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称为标准化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标准化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 a) 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b) 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标准; c) 按照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安排 , 对本部相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d) 对标准提出制定、修订建议。 5.4 标准化组织机构图 武陵区 基层 政务公开 标准化组织机构图 图 1。 3 图 1 标准化组织机构图 6 体系的 建立 6.1 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符
7、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b)体系内标准要相互协调; c)体系内标准应满足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 6.2 政务公开体系标准应 包含 下列 内容 : 6.2.1 明确和规范公开内容 包括 公开事项标准 、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负面清单等。 6.2.2 明确和规范公开流程 包括政务公开总流程、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政策解读流程、舆情回应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等。 6.2.3 明确和规范公开 方式 包括区、街道、社区三级范围的不同公开载体的 管理制度及规范。 6.2.4 建立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包括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制度、公开事项内容动态管理制度、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制度、公开载体管理和应用制
8、度、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等。 区卫 计局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区农机局 区住建局 区畜牧水产局 区扶贫办 区移民局 区林业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教体局 区 公安局 区 城管局 区街道乡镇 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 武陵区 人民政府 办 ) 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4 7 标准制定与修订 7.1.1 标准的编写应符合 GB/T 1.1 的规定,标准的编号应符合 Q/WLGK 101 02 的规定。 7.1.2 标准的制定实行归口管理,新的业务、新的管理领域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时,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由标准化管理工作小组按照标准制定程序提交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下达标准制定任务书,由业务部门标准化管
9、 理员组织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7.1.3 标准的制定应体现协商一致、适度超前、依法合规、优质高效的原则。 7.1.4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复审程序和要求见 Q/WLGK 110 03 的规定。 7.1.5 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工作小组统一编号,由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发布。 8 标准实施 8.1 基本要求 8.1.1 标准的实施应按照 GB/T 24421.4 执行。 8.1.2 严格执行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采用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8.1.3 武陵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经批准发布后实施执行。 8.1.4 标准实施前应制定标准实施计划或方案(包括实施范围、
10、方式、内容、步骤 、时间安排、实施要求、组织机构、应达到的目标),做好贯彻标准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条件保障。 8.1.5 武陵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向标准化管理工作小组反映。标准未经批准修改,仍按原标准执行。 8.2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8.2.1 定期对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 武陵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8.2.2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8.2.3 标准化管理工作小组制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制度,编制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和协调。 8.2.4 标准实施效果测评与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 求进行,测评应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公开,评价应根据测评进行客观分析,做到科学合理,评价结果上报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9 自我评价与改进 9.1 应对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自我评价,坚持不断改进。 9.2 自我评价和改进按 武陵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规范 的规定,并参照 GB/T 24421.4 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