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武隆区 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产业扶持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 贫攻坚成果,切实增强融资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在易地 扶贫搬迁助农增收的重要作用, 根据市级 有关 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区 乡村振兴 行动计划 , 聚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充分发挥融资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和引导社会和工商资本投入。坚持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实施,加强后续产业发展扶持,多渠道、多形式帮助搬迁农户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乡村旅游和 休闲农业等产业,确保每个搬迁户有 1-2 个增收项目,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 住、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二、资金分配 全区
2、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产业扶持融资资金 3000 万元,融资资金的分配参照原武隆府办发 2016 99 号 文件下达的 “十三五 ”时期建卡贫困人口为基数进行套算。 三、 申报 条件 (一) 申报主体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经营记录、无审计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诚信经营记录。 (二) 达到扶持标准所列的规模标准和产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标准。畜禽养殖类项目选址在适养区内,畜禽生产符合- 2 - 环保要求。 (三) 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 必 须有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 务管理制度;注册时间一年以内的, 必 须有完善的财务资料。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集体经
3、济组织 ,必须 有完善的财务资料。 (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的融资资金 补助 ,必须 提供正规发票及转 账 依据、合同等资料 。 自筹部分原则 上 要求提供正规发票,考虑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若 无法提供正规发票, 必须有转账 依据、合同、图片资料等, 以 证明其经济 往来 的真实性, 严防虚报支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 生产产品不符合 我区 农业发展方向,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 。 2. 弄虚作假、恶意套(骗)取财政资金 。 3. 发生扰乱社会稳定、重特 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群体性事件等,造成严重后果并影响恶劣 。 4. 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完成上一个财
4、政补助项目建设任务 。 5. 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被相关部门查处 。 6. 其他情形和规定不得申报 的项目 。 (六) 本次申报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选定支持项目,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项目扶持标- 3 - 准和项目管理办法按照武隆府办发 2018 26 号 规定执行。 四 、支持对象及范围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全区各乡镇 (街道) 易地 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范围内从事 “产加销 ”、农旅融合发展 的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乡村旅游经营户、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新型 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支持涉及 易地扶
5、贫搬迁 行政村内从事产业发展的 新型 经营主体。 (二)支持范围。 围绕全区 “十三五 ”产业精准扶贫规划,重点支持高山蔬菜、草食牲畜、特色林果、有机茶叶、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 优势产业 建设及中药材、生态渔业、调味品等 地方性特色 产业。主要包括:种养殖繁育基地建设; 农产品品牌建设、市场拓展和 整选、冷链、包装、初加工等直接设施设备 及厂房建设 ;新建 、 改扩建种养殖基地 建设 和 农田、农业生产作业便道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等 。 各乡镇 (街道) 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住房和公路、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
6、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严禁列支 “三公 ”经费、办公 费、会议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以及与易地 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产业发展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 、重点工作任务 (一)支持发展特色农业 产业 。 引导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发展- 4 - 12 个主导产业,形成 “一村一品 ”、 “一主多业 ”的发展格局。一是支持和指导搬迁农户因地制宜 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及二、三产业,并主动融入到当地产业布局中来。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力度,对耕地距离较远的农户,引导其发展劳动投入不大、管护相对容易的核桃、板栗、茶叶、猕猴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二是引导有条件的集中点农户,依托特色产
7、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增收渠道。三是对安置在城镇附近的集中居住农户,引导其围绕城镇功能配套发展菜园子、果盘子、民宿等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运销、加工和商贸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 农户产业发展不充分、收 入水平不高的问题。 (二)加强基础设施配套。 支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农业生产作业便道。加大对集中安置点所在村 “一事一议 ”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产业园作业便道硬化。二是支持标准农田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集中安置点所在村高标准农田、标准果园、标准菜园、设施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所在村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加强农村环境整
8、治。开展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及面源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美化环境。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销售。 引导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发展经果、水产、茶叶和鲜销蔬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业企业改善贮藏、 保鲜、烘干、清选、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推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引导发展订单农- 5 - 业,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塑造地域品牌,培育营销队伍,拓展销售市场,切实改变千家万户提篮小卖式的流通。 (四)创新经营体制机制。 引导搬迁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养效益。对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围绕其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创
9、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发展 “一村一品 ”“一主多业 ”的村,引导和支持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发展股份合作社;对有 条件、有技术、有意愿的搬迁农户,积极支持其创办农业微型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 “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 ”“公司农户 ”等经营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农资和购销等多种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基地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抱团发展。 (五)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充分发挥基
10、层农技服务体系长期联系和服务 “三农 ”的优势,加强对 易地扶贫搬迁 农户的技术指导、培训与服务。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与搬迁工作结合起来,优先安排搬迁农户参加培训,传授种养技术、市场知识和营销理念。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可支持其创办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民田间学校。同时,积极开展卫- 6 - 生常识、邻里关系、生活习惯等知识讲座,帮助搬迁农户尽快适应新环境、开始新生活。 六 、具体要求 ( 一 )各乡镇 (街道) 要积极组织 所辖范围内的 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心编制项目 实施 方案 (可对原申报的项目方案进行优化并优先安排),同时 对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 准确性负
11、责。 所申报项目原则上 按 照武隆委办发 2016 165 号 文件要求 开展 股权化改革试点 。 ( 二 ) 同一农业经营主体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同一环节,不得 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 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 三 )融资资金 参照原 武隆府办发 2016 98 号 有关 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 1.蔬菜类项目:区蔬菜产业发展办公室,联系人:杨忠武,联系电话: 77728717,邮箱: 。 2.林果类项目:区林业局产业 科,联系人:李 静,联系电话: 77711313,邮箱: 。 3.草食牲畜类项目:区畜牧兽医局,联系人:邱四海,联系电话: 77725850,邮箱: 。 4.茶
12、叶类和中药材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廖江,联系电话: 77722237,邮箱: 。 5.渔业类项目 :区水产站,联系人:凌锡跃,联系电话:- 7 - 77721136,邮箱: 。 6.农旅融合及其他类:区农委新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胡明桢,联系电话: 77725568,邮箱: 。 (五)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请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 3 份)报送对应主管部门(科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受理。 - 8 - 武隆区 2018 年 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 产业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单位:人、万元 序号 乡镇 搬迁安置点名称 建设年限 “十三五 ”时期搬迁建
13、卡贫困人口 融资 资金 备注 合计 13500 3000.00 1 凤山 街道 凤山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200 100 2 芙蓉街道 东山 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00 3 白马镇 天池坪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548 150 4 仙女山镇 核 桃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00 60 5 江口镇 天子坟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671 150 6 平桥镇 大枞树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650 180 7 火炉镇 回龙湾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010 200 8 鸭江镇 纪家湾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525
14、120 9 长坝镇 茶园村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620 140 10 羊角镇 永隆村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684 250 11 土坎镇 清水村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00 60 12 桐梓镇 天台寺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515 120 13 和顺镇 和泓山水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60 60 14 双河镇 木根铺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35 60 15 凤来乡 檬子树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350 80 16 庙垭乡 叶家弯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366 80 17 石桥乡 天池等安置点 2018 年 1
15、2 月 358 80 18 黄莺乡 新树村大屋基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536 120 19 沧沟乡 河坝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500 110 20 文复乡 马厂坝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194 200 21 土地乡 大坪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230 60 22 白云乡 周家坪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263 60 23 后坪乡 天池坝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811 200 24 浩口乡 田家寨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300 70 25 接龙乡 接龙场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254 60 26 赵家乡 青龙嘴等
16、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340 80 27 大洞河乡 茶元 堡等安置点 2018 年 12 月 180 60 - 9 - 项目汇总表(格式) 序号 乡镇 名称 安 置 点 所在地址 项目实施 单 位 项目总投入 补助 金额 财政支持环节 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说明:本表内容与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 10 -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产)业分类: _ 2018 年 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 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申请财政补助资 金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此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 /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 /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