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帷幕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润滇营监字(2003)001号一、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合同编号:YPS0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验收规程规范编制。1.2本细则仅适用于营盘山水库大坝基础防渗帷幕灌浆工程项目。1.3本细则中对施工工艺、施工参数的规定若与有关设计规定不吻合,则以设计要求为准。1.4本细则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另行通知。二、 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28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2.2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成果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 作业工序、方法与采用的设备。(2) 材料及品质、浆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3) 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4) 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