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贵州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来源:贵州大学 【爱学习,爱考试大】 2011年3月18日贵州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的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后经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相关硕士学位培养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的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我校已获授权的专业硕士学位有:工程硕士(ME)、农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