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是著名法学家富勒提出的法律虚拟案例,是一宗同类相食案,并牵涉陷入绝境、抽签、公众同情、政治因素、紧急避险抗辩及赦免等事实,他以五位法官的判词反映五种不同的法哲学流派。其后萨伯再次引用此案,以九个法官提出九种额外的法哲学观点,并最终编著法学巨著 洞穴奇案 一书。本书介绍By 邱 睿洞穴奇案的案情可以简要概括两部分:第一部分: 五位探险队员相约去一洞穴探险。他们与家人约定一旦在约定时间之后仍未归来就请人展开营救。探险过程中发生山崩导致队员被困,而他们只携带了勉强够吃的食物。营救如期展开,由于山崩不断,途中有十个营救人员死亡。 在被困的第二十天,营救人员与探险队员取得无线电联络,被困者被专家告知最少还十天方能得救,而且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再活十天是不可能。八个小时后,被困者再询问专家如果他们吃掉其中一个人是否可再活十天,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再次询问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谁该死亡是否可行,包括医学家、法官、政府官员、神学家在内的人都保持缄默。 之后他们自愿关上了无线电。洞穴奇案洞穴奇案案件关键立法目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案情简介 当受困者被救后,大家得知,在进入洞穴第二十三天,其中一名叫威特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