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莎车县海肯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 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托合提库尔班阿布力孜一人出资设立莎车县海肯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莎车县海肯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第二条 公司住所:莎车县米夏镇塔瓦克其拉社区 (永安驾校对面)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由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20年内缴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