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共8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2431731 上传时间:2022-05-2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共8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共8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共8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共8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共8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提要:基建工程验收、决算完毕后,其档案应及时上交院综合档案室。基建档案资料移交时,应填写基建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精品源自保洁 学院(校)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过程中校内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规范建设项目移交期间及移交后的操作程序,现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类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专业管网、园林绿地、景点小品等,不论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含修缮工程),在其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都必须办理校内部门间的移交和入账手续。 第二条校内与建设项目竣工移交有关的部门是:基建处、物资设备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综合档案室以及其他相关的项目使用单位。其中: -基建处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项目移交后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物资设备处负责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移交过程中物资设备入库、建账以及质保期后的维修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