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学门卫安全责任书为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和减少校园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与安全负责人签订如下门卫安全责任书:一、制度责任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当关闭校门,除校车外,其他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区,对有工作关系的车辆确需进入校区的,需在上课时间,由门卫人员引导,并停放到指定的地点,校区内禁止鸣笛,应减速慢驶。(上级来参观、学习和检查的车辆除外)2、在校期间,门卫人员要对外出的学生认真查问、登记,没有班主任的电话通知和书面放行通知,任何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家长来接的除外)3、门卫人员中午用餐时须锁上大门,用餐后须在岗,防止在校用餐的学生外出。4、节假日期间,学生和家长需出示校讯卡方可进校,其他闲杂人员不经同意一律不得入校。5、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门卫人员先用电话通知被访者,经被访者同意,方可让其进来;如果被访者不在办公室或不同意接访,门卫人员不得让其进来。6、学生家长到校给学生送学习用品等,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家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