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一、邵保明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非法出售户籍信息、手机定位、住宿记录等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 个人信息罪【基本案情】2016年初,被告人邵保明 康旭、王杰、陆洪阳分别以“大叔调查公 司”的名义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倪江鸿不久后参与。五被告 人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个人户籍、车辆档案 手机定位 个人征信、 旅馆住宿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的方式寻找客户,接单后通过微信向上 家购买信息或让其他被告人帮忙向上家购买信息后加价出售,每单收取10 元至1000余元不等的费用。经查,被告人邵保明获利人民币26000元, 被告人康旭获利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倪江鸿、王杰陆洪阳各获利人民 币5000元。【裁判结果】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邵保明 康旭、 倪江鸿、王杰陆 洪阳单独或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 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 虑被告人的坦白、退赃等情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邵保明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康旭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