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以市代县PPP 模式的实施方案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主城区)PPP 项目, 包括已建污水处理厂 2 座、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 4 万吨/日、二期 4 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 2 万吨/日);已建排水管网约 750 公里;已建污水泵站 7 座(合 计 10.45 万吨/日污水提升能力);特许经营期 26 年。在特许经营期内,需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 3 座(6.5 万吨/日)、排水管网 554 公里等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 一、实施模式根据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按照“厂网一 体”的要求,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组合的 PPP 模式 进行运作。(一)池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体与选定的投资人合资 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人和市政府指定主体按照 80%:20%比 例组建项目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政府持有股权,参 与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参与日常的经营和管理。(二)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