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篇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答辩状答辩状答辩人:张三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保险公司、被上诉人李四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纠纷二审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首先,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 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上诉人、李四是本案赔偿主体, 应当赔偿答辩人的损失。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工 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二者并行不悖,并无冲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以答辩人已 经得到工伤保险报销为由不予赔偿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 答辩人也尚未得到社会保险部门赔偿的工伤待遇。最后,工伤待遇赔偿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受社会保险 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而保险法约束的是商业 保险行为,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并不受商业保险中的损失补偿 性原则规制,上诉人以商业保险中的损失补偿性原则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