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4-07-21正 文】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本办法依公路法 ( 以下简称本法 ) 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收费站:系指因应征收公路通行费之需要,而于公路上设置,供营运单位向通过车辆收费之设施物及其相关收费设备二、人工收费:系指以收费员在收费车道收取现金、通行票证,以使汽车行经收费站 完成缴费之作业方式。三、电子收费:系指利用电子收费系统技术,在汽车行经收费站时,自动完成缴费之 收费方式。四、收费车道:( 一 ) 人工收费车道:系指以人工收费方式专供汽车行经收费站依规定缴费之收费车 道,包括回数票专用车道及现金找零车道。( 二 ) 电子收费车道:系指以电子收费方式专供汽车行经收费站依规定缴费之收费车 道。五、营运单位:系指负责人工收费或电子收费之收费机关 ( 构)六、通行票证:系经核准有案公开发行,用路人持以通过收费站完成缴费行为之票证, 包括人工收费与电子收费票证。七、通行费收储:系指通行费、预售票款、短收赔缴款、溢收款及逃欠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