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离休老干部医疗保障机制调研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10月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把我市离休干部医疗费落在实处,切实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需求,2001年11月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意见,制定了蚌埠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行统筹管理的意见(试行)(蚌办发200139号)和实施细则, 2002年元月,在全省率先实施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制度。这一机制为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维护离休干部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大作用,深受广大离休干部特别是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的欢迎。一、我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的基本情况(一)运行情况我市离休干部医疗费按照“单位尽职、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实行市级单独统筹,三县分块运作。全市2223名离休干部在启动初期参加了医疗统筹。目前人数为1378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616人,企业762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征收标准经过几次调整,由启动初期的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年12000元,企业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