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主动地应对各种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给人民生活、生产及社会稳定带来的危害和影响,保障正常供水秩序,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包括:(一)因突发山洪爆发、突发化学污染事故、上游厂矿或排污口超标排放、因季节或气候原因引发的藻类及水生生物爆发、人为投毒等原因导致的水源水质污染;(二)因原水水质污染、水厂净化处理不彻底、净水构筑物污染、净水设备发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出厂水水质污染;(三)因不合格的出厂水进入管网、新铺设管道或管道维修后未冲洗或冲洗不干净、管网末端长期未冲洗形成死水、管道破损未及时修复等原因导致的管网水水质污染。第三条获取发生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信息的途径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发现:日常水质监测、客户投诉、水厂生产岗位值班人员报告、环保或卫生部门通报、以及来自其他途径的信息。第四条本预案纳入公司供水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规划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