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勤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 则1、为使本公司员工出勤、休假有所遵循,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凡与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执行本规定。3、公司职工的考勤工作归口综合部管理。各单位考勤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各项目部考勤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负责;借用人员的考勤由借用单位负责,并按月向原单位介绍考勤情况。各单位考勤和当月人员出勤汇总表(见附件1)于月底收齐并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综合部,作为公司支付工资、奖惩的唯一原始凭据。第二节 管理规定1、公司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已到,本人未到达工作岗位者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及以上者视为旷工。2、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含)者,公司可作辞退处理。3、全公司考勤表统一格式要求,各单位于每天下班前对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并按规定书写符号填写,不得涂改,不得打印。4、考勤表汇总装订后要妥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