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理性认识,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生命观。它体现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人们对人类自我生命的价值观。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层面,协调观,即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其前提是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因此,“正常”是基础,是前提。从生产系统来说,保证系统正常就是保证系统安全。安全就是保证生产系统有效运转的基础条件和前提条件,如果基础和前提条件不保证,就谈不上有效运转。因此,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体现了人们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方法论,事故是由隐患转化为危险,再由危险转化而成。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