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商品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项目内容与标准(一)基本要求1小区内设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2、项目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物业管理同岗位经历;每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应配备客服人员不少于1名。3、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服务规范。4、物业服务中心周一至周日业务接待服务时间每天应不少于10小时,并在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投诉处理应在一日内给予答复。5、物业服务中心应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出入口应设有宣传栏、公示栏及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设施设备、场地有明显标志。6、小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按相关计划实施管理。7、物业服务中心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小区财务收支情况和公共水电费使用情况。8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现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