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速箱项目重组的方案设想工厂”+销售公司模式1.设立形式:(1)把大齿一分为二,生产部分设立为工厂,采购和销售部门设立为销售公司(2)工厂在十堰注册,在大同进行非法人登记,登记形式为生产分公司,负责生产加工(3)销售公司在大同注册、经营,负责采购和销售2.选择理由:(1)工厂和销售公司可以互相牵制(2)销售公司作为东风变速箱公司在大同设立购销分中心的一个雏形(3)可以为事业部整合其他分公司探索经验(4)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利税3.财务处理:(1)工厂作为委托加工单位核算,或作为生产单位进行核算(2)销售公司作为利润中心,独立核算4.税收处理:(1)工厂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原则上要上缴山西税务(2)但所得税可以汇总上缴湖北税务,但须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5.物流处理:(1) 销售公司根据工厂的订单采购原料发往工厂(2) 工厂的产品完工质检合格后,由收发部门交付销售公司6. 人事安排:(1) 原大同齿轮厂的生产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留在工厂(2) 原大同齿轮厂的采购、销售部门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留在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