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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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0215.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的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的西甲两国。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的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答案及解析:C 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事项的继承。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 ,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

2、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本题 ABD 都属于“非人身性的”条约。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 7800 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 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 7800 万美元

3、的赔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 5000 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 2800 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 5000 万美元,其余 2800 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国家不当行为是其承担责任的前提。国家不当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是可归因于国家;(2)行为性质上违背国际法义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科技

4、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控制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这些活动虽不是国家不当行为,但确容易给其他国家带来潜在的威胁或损害,因而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 。依据传统的国家责任制度,这些行为不是国家不当行为,国家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明显有违公平法理。因此,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他国造成损害时国际责任承担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视为一种新的国际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创立了三种新的责任制度,分别为:(1)国家责任制,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的赔偿责任;(2)

5、双重责任制,即国2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3)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本题中,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均采第二种责任制度。甲、乙两国既然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当然应依照公约规定双重责任制解决损害赔偿问题,故 B 项正确。17.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左确的?A.丁国有义

6、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B.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C.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D.甲国有权派出警察到丁国缉拿詹氏归案答案及解析:C 引渡是国家间的一种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法上,除非两国之间有关于相互引渡的双边条约,否则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一国是否接受他国引渡请求,由被请求国自行决定。本题中,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司法协助条约,所以丁国没有义务将犯罪嫌疑人詹氏引渡给任何一国,因此 A、B 错误。由于詹氏多次在公海从事海盗活动,而海盗行为是国际犯罪行为,各国依据国际法都对其享有管辖权,因此丁国可以逮捕詹氏并进行审判,C 项正确。詹氏虽是甲国人,但一国警察制度只是各国国内治安行政管理制度,警察行

7、使职权仅限于一国之内特定的社会治安事务,不可能到他国行使职权,因此 D 项错误。18.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消该禁令末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 300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及香蕉、的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答案及解析:C 反报是指一国对他国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正但不违法的行为以

8、同样的或类似的行为作为的回报;报复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作为回应。本题中乙国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由于甲乙两国没有相关的双边或多边的条约,所以并不是一种不法行为。因此甲国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C 正确。55.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行干涉?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3D.甲因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问的国际组织答案及解析:ACD 在国际法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调整国际法

9、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表现为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具有不可侵犯、不可分割、不从属于任何外来意志的性质。平等原则是任何国家都拥有主权,国际交往中各国都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国际人格,任何国家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制度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体制,制订对外政策,申请参加国际组织,自由地决定同他国的建议缔约、互派使节、往来等。本题中,A 项是一国自主选择确定国家政体形式的,C、D 项是一国自主决定对外交往的,因而都是行使国家主权的具体表现,均正确。所谓不干涉内政原则含义是,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

10、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内政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干涉国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但是对于一国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各国有权采用相应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条件是这些行动必须具有公认的合法根据并且严格地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进行。对于人权的问题,我国的基本立场是人权可以成为国际保护的对象,但本质上人权是一国内政的事项,人权从属于主权,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以所谓“人道主义”为借口,为其自身的私利而干涉他国内政事务。同时,我们强调人权从属于主权并不等于说国际社会对发生于一国境内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事件可以置若罔闻。一国境内发生的种族隔离、种族灭绝、以不人道的手

11、段迫害、驱赶难民等活动本身就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国际罪行,国际社会应根据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在国际法律框架中给予关注。所以,B 项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违反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义务,该国不能以“内政”事务为借口而逃避其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因此该项错误。56.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一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那些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巡逻人员应将被移动的界碑移回到甲国认定的界碑原处B.如本国的肇事者逃过边界,甲国巡逻人员可以进人乙国追拿这些肇事者C.甲国有义务惩办这些擅移界碑

12、的本国牧民D.甲国应尽速通知乙国,并在甲乙两国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将界碑恢复原状答案及解析:CD 边境制度包括:边界标志的维护、边界资源的利用、边境居民的交往、边界事件的处理等。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国家负有共同责任,双方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灭失。若一方发现界标出现上述情况,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到场的情况下修复或者重建。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或者毁灭界标行为给予严厉惩罚。答案选 CD.57.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

13、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4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答案及解析:ACD 国际法上,对国际法在一国国内适用问题没有具体、统一的规定,我国在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实践中是视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而采取三种做法:(1)依据民诉法第 23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

14、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民法通则第 14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可见在民商法律关系中,可以直接适用国际条约;(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在有关外交领域的法律关系中,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3)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39 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的规定,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

15、才能适用。综上所述,除有关民商事性质外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在我国一律直接适用外,在外交关系、国际人权保护方面的条约、公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结合条约本身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结论。所以本题中 A 项错误,C 项仅在民商事领域是正确的,在其他领域尚待进一步结合具体条约内容才能判断,D 项忽视条约保留问题,所以符合题意。58.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B.“碧

16、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答案及解析:ABD 无害通过制度是长期国际实践形成的习惯规则,主要适用于外国船舶,而不适用航空器。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无害通过制度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享有无须沿海国的许可或事先的通知而连续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只要通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该公约排除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等行为为无害通过

17、。所以,本题中“碧海号”仅以通过为目的前往表演区域的行为是无害通过行为,选项 D 正确;选项 B 中“碧海号”表演区域在我国领海内,而赛艇表演是“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 ,因而不是无害通过行为,必须首先得到我国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在我国领海上进行,故 B 项亦正确;依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内水和领海)上空为我国领空,我国对之享有完全的排他的5主权,外国民用航空器必须根据其国籍国政府与我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经中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国领空,领空没有无害通过制度。因此,既然领海上空是我国领空范围,甲国“蓝天号”在我国领空进行

18、表演,如果该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协定,当然要经过我国政府的许可,故 A 项正确,C 项错误。93.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 1000 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没有管辖权B.乙国向甲国就贾某伪钞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贾某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径直将贾某转引渡给中国C.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拥有管辖权,可

19、以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贾归案D.中国法院可以对贾首先作出缺席判决,然后申请甲国对该判决予以执行答案及解析:ABCD 在国际法上,国家行使管辖权遵循以下几项原则:国籍原则、领土原则、保护性原则、原则管辖权。其中所谓保护性原则是指在国外犯有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入该国境内时,对其行使刑事管辖。引渡是国家间司法协助行为,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除非双方之间有条约且条约明文规定了相互引渡的义务。在本题中,甲国人贾某贪污中国某国有企业驻该国办事处的公款,其行为严重侵害中国利益,对此中国依据保护性原则当然有管辖权,同时如果该行为亦触犯甲国刑律,甲国对其享有屑地管辖,可能构成管辖权的重合,

20、因此 A 选项表述错误。享有的管辖权并不代表管辖权就一定能实现,只有当行为人进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或通过国家间的引渡保护性管辖才能实现。行为人贾某从未到过中国,不可能被我国刑事司法机关直接拘捕,而如果其同时触犯甲国刑律被其司法机关逮捕,依据管辖权冲突中属地管辖优于属人管辖,甲国法院优先对该案有管辖权,中国只能请求甲国引渡,不能派人到甲国去抓人,故选项 C 错误;但是中国与甲国既无引渡的双边协定,是否引渡就完全由甲国自行决定,根据“本国人不引渡”原则,甲国引渡贾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虽然贾某在乙国也参与伪钞犯罪活动,假设甲乙两国之间存在引渡的双边协定,但依据引渡的国际公约与惯例,乙国作为请示引

21、渡国,引渡成功后只能在本国以伪钞罪对贾莱进行审判,若以他罪名审判惩处或转引给第三国,则一般必须经原引出国同意,所以中国通过第三国途径引渡贾某也不可能,选项 B 错误;另外在刑事司法领域,国际法上尚无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故 D 项错误。94.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 1 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6A.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

22、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报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杜某进行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杜某本人是否同意答案及解析:ABC A 项错误,因为管辖豁免的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作出,外交人员本身没有作出这种放弃的权利。同样,B 项中外交人员有免除作证的义务,放弃这种特权由派遣国明示作出。C 项错误,因为放弃豁免权应明示作出,甲国未答复视为不放弃。200318.关于 1993 年 6 月成立的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

23、,下列选项中哪一种表述是正确的?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答案及解析:B 前南法庭全称是“起诉应对 1991 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的的国际法庭” 。成立前南法庭,作为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是安理会根据宪章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执行措施。故 B 正确。19.甲国是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B.甲国有关海洋采

24、矿的国内法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D.公海自由制度答案及解析:C 本题考查的是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即平行开发制。从题干上看, “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开采”其实指的就是国际海底区域。A 项错误,因为公海海底有可能是某沿海国的大陆架,而大陆架是属于沿海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沿海国对大陆架上的非生物资源和定居种的生物资源享有专属的固有的权利,他国不经沿海国允许不得在大陆架上进行开采活动;B 项不对,因为海洋法公约规定国际海底区域指的是内海、领海海底以及各国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区域,这些区域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范围,而由国际海底管理局来代表全人类对这些区域进行管辖,其开发制度实行平行开发制,任何国家的

25、国内法都不得适用于这些区域;D项不对,因为公海自由指的是在公海区域各国享有航行自由、飞跃自由、铺设海底7电缆和管道的自由、科考自由、捕鱼自由、建设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并不包括开采矿产资源的自由。20.甲某为 A 国国家总统,乙某为 B 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 C 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 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A.甲某B.乙某C.丙某D.丁某答案及解析:B 全权证书,是一国主管当局所颁发,指派一人或数人代表该国谈判,议定或认证条约约文,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拘束,或完成与条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行为的文件。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

26、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或使馆馆长议定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条约约文,或国家向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其机关之一派遣的代表,议定在该会议、组织或机关中的一个条约约文,由于他们所任职务,无须出具全权证书。故不选 A、C、D 项。57.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

27、以管辖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答案及解析:BC 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的管辖。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1)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包括一国不得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进行管辖,不得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外国国家行为作为诉由的诉讼,除非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非经该国同意不得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押、查封

28、等强制执行措施,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 (2)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如放弃管辖豁免不意味着放弃了执行豁免。 (3)国8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

29、辖做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上述规则,A 项属于一国在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这种活动本身不构成豁免的放弃,故 A 项错误;B 项属于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庭主张豁免本身不构成主权豁免的放弃,故 B 项正确;C项豁免的放弃需要针对个案进行,不能以在某一案件中放弃了豁免就视为在所有以后的案件中都放弃了主权豁免,故 C 项正确;D 项错误,因为一国主张他国法院判决无效的行为不能视为该国此前已放弃了主权豁免。58.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

30、,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答案及解析:ABCD 灭绝种族是一种国际犯罪行为, 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必须符合国际法强行规则。首先,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者无效。其次,条约缔结后如遇新的强行规则产生时,与该规则相抵触者失效并终止。故四选项皆错误。59.甲国发射的气象卫

31、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 ,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 “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B.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C.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D.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答案及解析:ABD 根据 1972 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 (简称

32、责任公约) ,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造成他国损害的责任制度可以概括为四点:(1)发射物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偿的绝对责任;(2)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主要是外空)给他国的空间物体、宇航员、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发射国应负赔偿的过失责任;(3)甲国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地球表面的丙国人员、财产,包括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的,则甲乙两国对丙国负绝对责任;(4)甲国发射物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外层空间)对乙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丙国在外空的空间物体、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的,则甲乙两国依各9自的过失承担相应的

33、责任。因此,根据上述的第 3 项,甲国的“雷公号”与乙国的“神眼号”在外空发生碰撞,由此对地球表面的丙国飞行中的飞机和地面人员造成损害,则甲依两国应对丙国的损害承担绝对的赔偿责任,因此 AB 选项正确,而 C项错误;根据上述第 2 项, “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属于在外空发生的碰撞,适用过失责任,因此 D 项正确。60.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

34、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答案及解析:BC 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除下面的例外情况,接受国的法院不对外交人员进行民事管辖,在行政管辖事项上,接受国对外交人员也给予一定的豁免,如免除外交人员的户籍和婚姻登记,对其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实行行政制裁等。注意,外交人员的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的例外情况有: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

35、,故不选 A.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故选 B.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故选 C.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D 选项依管辖原则应由甲国管辖200429.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 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

36、的。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 50 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 50 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 50 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 50 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答案及解析:D A 项,根据国际法上的“实际统治”原则,只有那些实际有效统治这个国家绝大部分领土的政权才可视为在国际上代表这个国家的合法政府,只有这些政府才具备在国际法上行使国家主权的权力;B 项,国际法上的“时效”原则是指由于国家公开地、不受干扰地、长期持续地占有他国领土,从而获得该领土的主权。但是,由于这里的时

37、效不问该占领本身是否非法,加上关于取得时效的期10限未能确定这两个问题,时效的适用历来争议很大。现在基本没有普遍适用意义。C 项,国际法上的“共管”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领土区域共同行使主权。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有关国家对该领土的主权互相限制。因此本题并不属于此种情况。综上所述,根据国际法上“领土主权”原则,该岛屿属甲国所有,故选 D 项。30.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38、?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答案及解析: D 本题考点为国际法律责任。国家应对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一项确立的国际法习惯法规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国家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甲国警察布某的行为并不是甲国国家的不当行为,因此甲国对布某的私人行为不承担责任。另外,考生还应注意,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其中最典型的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外交使节,由于其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及享有的在外国的特权与豁免,对于他们在国外私人身份的不法行为,除非特别说明,国家一般要承担相

39、关的责任。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 ,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答案及解析: C 本题考点为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根据外空条约的规定,国家从事外空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即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将外空据为己有。这项原则包括外空不得被任何国家占有,也包括不许任何自然人或团体占有。因此,本题中的“月球主人公司”无权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故选 C 项。32.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A.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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