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现代学徒制校企双方责权利的暂行规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我国人力资源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我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示范省。学院为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确保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实现与合作企业互惠共赢,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校企双方的责权利作出如下规定。一、基本原则校企双方应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创新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促进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进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二、权利与义务(一)学校的权利与义务1.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全过程。2.负责提供现代学徒制班办班及相关研究项目开展所需经费。3.负责现代学徒制班管理机构的筹建、学校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