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省公司检修分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强电网生产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管理,规范开展业务外包,落实电网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网公司生产业务外包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运检(2012)798号、省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未发)、省公司电力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实施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生产业务”,指为保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优质、可靠供电,对电网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生产技改、运维、试验、检修、抢修等工作。“生产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对应以上工作,在一定时间和一定预算内,按质量要求所要完成的单项生产任务或多项生产任务之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业务外包”,指由业务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单位”)将承担的生产业务整体或部分以合同方式发包给满足条件的业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独立或配合完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