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干部培训通用知识和能力习题集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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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 论 陆军 表一 、 红军法律关系 主体 (双 ) 水军 自然人 自然人(中国人 、 红军 外国人 、 红军 无国籍人 ) 水军 ; 红军 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 机构 、 红军 组织 国家机关 、 红军企事业单位 、 红军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 积极 、红军消极 客体 物 自然物 、 红军人造物 、 红军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 、 红军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 、 红军法律事实 分类 内容 标准 事件 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 水军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水 军 行为 合法行为(等 ) 水军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水军 表三

2、 、 红军法的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 宪 法 全国人大 国家根本大法 , 海军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 律 全国人大 基本法律 人大常委会 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 决议 或者决定 , 海军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 地方 ” 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 ; 红军省会 、 红军特区 、 红军较大的市( 1+3) 水军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时 “ 仅起参照作用 ”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 、 红军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 , 海军还不得与 上级 和 同级 地方性法规相

3、抵触 效力排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 自治区法规 、 红军特别行政区法 、 红军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表四 、 红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创法成不成 ) 水军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 、 红军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那(内 ) 水军三小子根本太普通 ) 水军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 内容 很诚实 ) 水军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 、 红军 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小三长的特别一般 )水军 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 、 红军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祖国 ) 水军 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

4、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目的是为了开公司 ) 水军 公法和私法 【记忆口诀】 “ 小三(根据三种效力 ) 水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 水军” 。 空军 表五 、 红军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 适用 “ 平等主体 ”“ 合同纠纷 ”“ 财产权益纠纷 ” 不适用仲裁法 劳动争议 、 红军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 婚姻 、 红军收养 、 红军监 护 、 红军抚养 、 红军继承纠纷(人身 ) 水军 原则 自愿 、 红军公平 、 红军独立仲裁 、 红军一裁终局 仲裁委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海军无隶属关系 仲裁协议 形式 必须书面! 效力 ( 1) 水军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 ( 2) 水

5、军对效力有争议 , 海军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 前 ” 提出 , 海军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 海军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 , 海军由 “ 法院 ” 裁定 ( 3) 水军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 , 海军一方向法院起诉 , 海军另一方在首次开庭“ 前 ” 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 , 海军 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 海军 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 裁裁决 开庭 、 红军不公开 、 红军执行回避制度 、 红军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 , 海军裁决书自 “ 作出之日 ” 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 表六 、 红军民事诉讼 适用范围

6、 “ 平等主体 ”“ 财产关系 ” “ 人身关系 ” 审判制度 ( 1) 水军两审终审制 ; 红军( 2) 水军合议制 ; 红军( 3) 水军执行回避制度 ; 红军( 4) 水军开庭并公开 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普通管辖 实行 “ 原告就被告 ” 原则 特殊管辖 ( 1) 水军合同纠 纷 合同履行地 (可以协议 : 红军合同签订地 、 红军原告住所地 、 红军标的物所在地 ) 水军 ( 2) 水军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 3) 水军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 ( 4) 水军运输合同纠纷 运输始发地 、 红军目的地 ( 5) 水军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地(

7、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 红军侵权结果发生地 ) 水军 【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 “ 被告住所地 ” 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 ( 1) 水军不动产纠纷 ; 红军 港口作业纠纷 ; 红军 继承遗产纠纷 共同管辖 “ 立案在先 ” 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 ) 水军 诉讼时效 普通 2 年 特别 1 年 : 红军“ 身体 ”“ 质量 ”“ 租金 ”“ 寄存 ” 最长 20 年 【注意】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之日 ; 红军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 “ 权利被侵害 ” 之日 中止 (暂停 ) 水军 陆军“ 最后 6 个月内 ” , 海军因 “ 不可抗力 ”

8、 或 “ 其他障碍 ” 中断 (复位 ) 水军“ 当事人提起诉讼 ” 、 红军“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 或者 “ 同意履行义务 ” 判决生效 一审 “ 送达 ” 之日起 “15 日内 ” 不上诉生效 二审 “ 送达 ” 之日起生效 执行 常识理解 9 种强制执行措施 表七 、 红军行政复议 复 议范围 复议事项 ( 1) 水军行政机关作出的 “ 具体 ” 行政行为 ( 2) 水军 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 规定 ” (不包括规章 ) 水军 可以 “ 一并 ” 提出 “ 附带审查 ” 排除事项 ( 1) 水军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 ) 水军 ( 2) 水军对民事纠纷作出的 “

9、调解 ” (未行使行政权 ) 水军 ( 3) 水军抽象行政行为 复议程序 申请 可以书面申请 , 海军也可以 “ 口头 ” 申请 复议机关 一个婆婆 海关 、 红军金融 、 红军国税 、 红军外汇管理 、 红军政府(非省级 ) 水军 俩婆婆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地税 ) 水军 本级复议 省级政府 、 红军国务院各部门 【链接】税务行政复议 : 红军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 , 海军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注意 1】不得收费 【注意 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 ) 水军 复议决定 ( 1) 水军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 ) 水军 ( 2) 水军举证责任

10、, 海军由 “ 被申请人 ” 承担 ( 3) 水军 决定种类包括维持 ; 红军 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 红军 决定撤销 、 红军 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水军 ( 4) 水军复议决定书 陆军“ 送达 ” 生效 强 制执行 决定维持 : 红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 决定变更 : 红军复议机关或法院 表八 、 红军行政诉讼 诉讼范围 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的 “ 具体 ” 行政行为 不受理 ( 1) 水军国家行为 ; 红军 抽象行政行为 ; 红军 内部行为 ; 红军 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 【注意】行政机关的终局裁决 、 红军 仲裁

11、一裁终局原则与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同(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依然可以起诉 ) 水军 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 一般情况 “ 最初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行政复议机关 “ 改变 ” 原具体行政行为 “ 也 ” 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 特殊情况 “ 限制人身自由 ” 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 因 “ 不动产 ” 不动产所在地 诉讼程序 开庭 、 红军公开 、 红军合议庭 、 红军执行回避制度 , 海军“ 不适用调解 ” (赔偿诉讼除外 ) 水军 表九 、 红军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警告 ; 红军罚款 ; 红军没收违法所得 、

12、 红军没收非法财物 ; 红军责令停产停业 ; 红军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 红军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红军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警告 、 红军记过 、 红军记大过 、 红军降级 、 红军撤职 、 红军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 种类 期限 数罪并罚 管制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 最高 3 年 拘役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 最高 1 年 有期 6 个月以上 15年以下 总和刑期不满35 年的 , 海军 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 总和刑期在 35 陆军年以上的 , 海军最高不能超过 25 年 无期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 红军剥夺政治权利 、 红军没收财产 、 红军驱逐出境 空军 空军 空军 空军 空军

13、空军 空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 陆军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陆军 表一 、 红军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主体 劳动者 年满 16周岁(文艺 、 红军体育 、 红军特种工艺除外 ) 水军 用人单位 无执照亦无委托书不得订立劳动合同 , 海军 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 建立关系 “ 用工之日 ” (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 ) 水军 签订合同 形式 书面(例外 : 红军非全日制用工 )

14、 水军 订立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 ” 内 不签的后果 一个月 内如是劳动者原因 : 红军“ 终止关系 ”“ 支付报酬 ”“ 无补偿 ” 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单位违规 : 红军“ 支付双倍工资 ”“ 补签合同 ” , 海军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求补偿 满一年则单位严重违规 : 红军“ 支付 11 个月双倍工资 ”“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 立即补订合同 ” 非全日制用工(新增 ) 水军 可订立口头协议 、 红军 不得约定试用期 、 红军 可 “ 随时通知 ” 对方终止用工 、 红军无补偿 、 红军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 15日 合同效力 生效 协商一致 、 红军签字盖章

15、、 红军依法订立即生效(诺成 ) 水军 无效 前提 已经成立 法定情形 欺诈 、 红军胁迫 、 红军乘人之危 ; 红军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 红军排除劳动者权利 ; 红军 后果 自始无效 ; 红军(劳动者付出劳动可要求报酬 , 海军造成损失 可要求赔偿 )水军 表二 、 红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无固定期限合同 ( 1) 水军劳动者在 “ 该用人单位 ” 连续工作满 “10 年 ” 的 ( 2) 水军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 海军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 满 10 年 ”“ 且 ” 距法定退休年龄 “ 不足 10 年 ” 的 ( 3) 水军

16、 连续订立 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 ) 水 军 续订劳动合同的 陆军 带薪年休假 【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 1年起步 , 海军10 年分界 ) 水军 满 1 年不满10 年 5 天 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不享受 带薪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 ; 红军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 均不享受 满 10 年不满20 年 10天 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不享受 满 20 年 15天 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不享受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 、 红军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 海军换工作不影响享受假期 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部分人放假节日 有工资无加班费 平时加班 150% 周末加班 200% 法定 休

17、假日加班 300% 不支付加班费的罚则 先责令限期支付 , 海军逾期仍不支付按 “ 应付 ” 金额 50%100%加付赔偿金 【特别注意】计算加班费时需扣除正常工资( 2013 年新变化 ) 水军 扣工资 “ 每月 ” 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 海军 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表三 、 红军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 【注意 1】试用期 “ 只能 ” 约定一次 【注意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 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 ; 红军“ 约定工资的 80%” ; 红军“ 最低工资标准 ” 不 满 3 个月 3 个月以上 , 海军不满

18、 1 年 不得超过 1 个月 1 年以上 , 海军不满 3 年 不得超过 2 个月 3 年以上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 6 个月 无固定期限 服务期 单位出钱培训且有凭证 服务期长合同顺延 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计算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 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 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可以约定 , 海军但时间最长不超过 “2 年 ” 无效 在签订时 “ 必须有补偿条款 ” 否则就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 ,海军排除劳动者权利 , 海军该协议当然无效 失效 在条款 有效的前提下 , 海军用人单位 “ 明确表示 ” 不再支付补偿金 , 海军或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补偿金 , 海军“ 经劳动者

19、催要后仍不支付 ” 表四 、 红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定解除 劳动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试用期 3 天 , 海军非试用期 30 天 随时通知解除 单位错误在先 , 海军但不严重(补偿 ) 水军 者 无需通知即可解除 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甚至威胁生命(补偿 ) 水军 单位 提前通知解除 谁也没错提前 30 天 “ 或 ” 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补偿 ) 水军 随时通知解除 “ 试用期 ” 或劳动者有过错 经济性裁员 单位经济 原因(补偿 ) 水军 终止 合同期满 、 红军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 、 红军一方驾鹤西游 排除事项 常识 高危职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 ; 红军 疑似职业病在医学观察

20、期内 ; 红军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 红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 ; 红军女职工孕 、 红军产 、 红军哺乳期 记忆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 ” , 海军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 ” 的 补偿金 法定情形 【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 , 海军 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 , 海军 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 , 海军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 年限 看本单位工作年限 : 红军满 1 年算 1 个月 ; 红军6 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 , 海军按 1年计算 ;红军不满 6 个月按半年计算 基数 最低工资标准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 【特别注意】只有劳动者月

21、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情况下才受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 最高不超过 12 年 ” 的限制 法律后果 ( 1) 水军双方劳动关系消灭 ( 2) 水军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 , 海军并在 “15 日内 ” 为劳动者转档 ( 3) 水军合同归档 , 海军至少保存 “2 年 ” 备查 表五 、 红军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2013 新增 ) 水军 集体合同 订立主体 工会(上级工会指导下的劳 动者 ) 水军与企业 生效要件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红军 报劳动行政部门 , 海军 自其“ 收到 ” 之日起 “15 日内 ” 未提出异议 争议解决 由 “ 工会 ” 申请仲裁或

22、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 派遣(用人 、 红军输出 ) 水军单位 ( 1) 水军与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 ” 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海军按月支付 “ 劳动报酬 ” ( 2) 水军劳动者无工作期间 , 海军派遣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 3) 水军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 , 海军不得克扣报酬 用工(输入 ) 水军单位 ( 1) 水军执行国家劳动标准 , 海军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 2) 水军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 3) 水军支付 “ 加班费 、 红军绩效奖金 ” , 海军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 4) 水军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 5)

23、水军连续用工的 , 海军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者 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海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意 1】劳务派遣三性原则 : 红军“ 临时性 ” 、 红军“ 辅助性 ” 、 红军“ 替代性 ” 陆军 【注意 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表六 、 红军劳动仲裁 基本规定 劳动仲裁是劳 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必经程序 ” (非一裁终局 )水军 劳动仲裁不收费 参加人 当事人 ( 1) 水军劳务派遣( 2) 水军承包( 3) 水军单位驾鹤西游 集体合同 当事人代表 劳动者一方 陆军“10 人以上 ” 推

24、举 “3 至 5 名 ” 代表 代理人 无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为其指定 第三人 有利害关系 , 海军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 由劳动 “ 合同履行地 ” 或者 “ 用人单位所在地 ” 管辖 两地申请 由劳动 “ 合同履行地 ” 管辖 【注意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海军但有地域管辖问题 【注意 2】两地申请指争议双方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两地申请 , 海军区分立案在先原则 申请 时效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 年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 拖欠劳动报酬 ” 发生争议的 , 海军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

25、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 红军但是 , 海军劳动关系终止的 , 海军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方式 书面 、 红军口头均可(与经济仲裁区分 ) 水军 开庭 开庭并 “ 公开 ” 、 红军执行仲裁庭制 、 红军适用回避制度 、 红军可以和解与调解 裁决 终局裁决 涉及钱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 工资标准 12个月的 、 红军合同必备条款争议 【注意】终局裁决非一裁终局原则 , 海军对终局裁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只是生效时间不同 ) 水军 生效 终局裁决 : 红军作出之日起 非终局裁决 :红军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 表七 、 红军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订立合

26、同 不订立合同 、 红军 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 红军 试用期超过规定 、 红军 扣押证件 、 红军 收取财物 履行合同 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等 , 海军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 海军 逾期不支付 陆军“ 加 ” 付 “50% 以上 100%以下 ” 的赔偿金 解除或终止合同 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 海军但不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 , 海军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 加 ” 付 “50% 以上 100%以下 ” 的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 海军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 ” 向劳动者“ 支付 ” 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再支付补偿金 ) 水军 表 【区分】 “ 合法 ”

27、 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支付补偿与 “ 违法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表八 、 红军基本养老保险( 2013 新增 ) 水军 类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包括 : 红军所有类型的企业(实行 “ 企业化管理 ” 的事业单位 ) 水军及其职工 不包括 : 红军公务员和参 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 组成 单位缴费部分 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个人缴费部分 不得提前支取 、 红军 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 “ 定期 ” 存款利率 , 海军 免征利息税 ,海军也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府补贴部分 缴费 单位缴费 20%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28、%” 职工本人 “ 上年度 ” 平均工资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 个人缴费 8% 享受条件 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 男 60 女职工 50 女干部 55 从事 “ 井下 、 红军 高温 、 红军 高空 、 红军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 男 55 女 45 因 “ 病或非因工致残 ” , 海军 “ 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男 50 女 45 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 15年 九 、 红军基本医疗保险( 2013 新增 ) 水军 类型 同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 单位缴费 6% 单位缴费的 30%转入个人账户 【注意】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算 个

29、人缴费 2% 享受条件 定点 、 红军定围(急诊 、 红军抢救除外 ) 水军 支付标准 支付区间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 10%(起付线 ) 水军 年平均工资 6 倍(封顶线 )水军 支付比例 90% 【注意】自付费部分由三块组成 : 红军 ( 1) 水军 起付线以下的部分( 2) 水军 区间内自己负担的比例部分( 3) 水军封顶线以上的部分 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 1) 水军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 红军 ( 2) 水军 由第三人负担的 ; 红军 陆军 ( 3) 水军 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 红军( 4) 水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期 【记忆口诀】躲得过初一躲不过 “15” ; 红军不管三七 “21

30、” 先看累计工作年限( 10 年分界 ) 水军, 海军再看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分界 ) 水军 累计计算期 累计工作年限不满 10年 医疗期 2 累计工作年限10 年以上 医疗期 6 【友情提示】一定看清题目问法! 医疗期待遇 ( 1) 水军工资标准最低为 “ 当地最低工资的 80%” ( 2) 水军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3) 水军医疗期内合同期满 , 海军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 ( 4) 水军医疗期满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表十 、 红军工伤保险( 2013 新增 ) 水军 缴费 由 “ 单位 ” 缴纳(同生育保险 ) 水军 工伤认定 应当认定 与工作有 直接 因果关系

31、【注意】上下班途中 , 海军受到非本人主 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 与工作有 间接 因果关系 【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海军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 ) 水军 不认定 自找 停工留薪期待遇 ( 1) 水军 工资待遇 “ 不变 ” ( 2) 水军 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3) 水军 期间 “12+12”( 4) 水军 评定伤残等级后 , 海军 转为享受伤残待遇( 5) 水军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海军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注意】与医疗期待遇进行区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 1 4 级不得解除 ; 红军5、 红军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 ; 红军7 10 级合同期满或 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海军 由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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