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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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一、 总则1.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连云港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港口危险货物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港口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主要编制依据为下列法律法规、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4)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年 国 务 院 令 第 591号 )(5)生产安

2、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第493号令)(6)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9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3101号)2(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11)江苏省港口条例(2008年,江苏省政府第145号)(1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9年6月1日施行)(13)江 苏 省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3、应 急 预 案 (苏 政 发 200592号 )(14)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政发2006 2号)1.3 事故分类和等级1.3.1 事故分类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分为: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一种或数种意外危险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港口装卸、运输、储存、经营等情况判断,港口重点预防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1.3.2 事故等级根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性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事件影响的范围等,将事故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红色),30人

4、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人以上中毒(重3伤)、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事故。(2)级(重大,橙色),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事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3)级(较大,黄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需紧急转移

5、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4)级(一般,蓝色),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至1000万元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1.4 适用范围本预案作为连云港市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部分,纳入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体系。适用于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发生的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其中:发生不属于级至级危险货物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应急预案自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港口管理

6、局;发生级危险货物事故时,完全按本预案处置;4发生级危险货物事故时,根据市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按本预案的处置原则,做好处置工作;发生级危险货物事故时,根据省、市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按本预案的处置原则,做好处置工作;发生级危险货物事故时,根据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按本预案的处置原则,做好处置工作。1.5 应急预案体系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体系如图1-1所示,包括以下内容:1.5.1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1.5.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具

7、体的事故类别(如港口危险货物丙烯、丙烯腈、丙酮氰醇等货种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危险货物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货物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货物中毒(窒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旅客紧急救援疏散预案等。1.5.3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危险货物火灾爆炸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中毒(窒息)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泄漏现场处置方案、危5险货物灼伤现场处置方案。6连云港市港 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泄漏事故专项应

8、急预案危险货物火灾爆炸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中毒(窒息)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泄漏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货物中毒窒息专项应急预案危险货物灼伤现场处置方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旅客紧急救援疏散专项应急预案图 1-1 应急预案体系71.6 应急工作原则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的理念和“ 安全第一、 预 防为主” 的方针,统 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结构成立连云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港

9、口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市港口管理局,是连云港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分支机构,负责领导应急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工作。港口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港口危险货物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港口应急办)为日常办事机构。发生事故时,港口应急指挥中心应成立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灾害应急工作。2.2 机构职责(1)港口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连云港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港口应急指挥中心职责:负责做好综合协调、联络组织等工作;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向市应急委报告事故情况,并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通报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市应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的指令启动本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

10、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指导;定期对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进行检查;及时了解事故状况,密切注视事态发展,上传下达救援指令和现场信息,做好联络和组织工作。8总指挥职责:审核批准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例会,组织预案的演练;决定启动本预案;审核重大险情及救援进展等情况报告;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发布警戒和疏散命令。副总指挥职责:在总指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向总指挥汇报救援进展情况;组织编制、修改本预案;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事项。(2)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灾害应急工作,分析事故发展趋势,组织紧急救援,及时向港口

11、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事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必要时提出特别管制措施等建议。发 生 级 危 险 货 物 事 故 时 ,现 场 指 挥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分 管 领 导 。发生级危险货物事故时,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应急工作,现场指挥:市港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发生、级危险货物事故时,配合国家、省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应急工作。现场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3)根据事故类别和事故等级,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职责分别如下:综合协调组: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讯和装备等救援资源调配。(级)抢险救助组: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

12、,市公安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环保局、气象局、连云港海事局、事发地政府及9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事故发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港口集团及事发单位为初期救援的主要力量,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疏散事故人员和物资,维持交通秩序,开展相关救援工作。(级,根据事故类别增减不同的参与部门)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武警支队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级)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卫生防疫部门和事发地政府组成,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级)后勤保障组: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

13、、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通讯单位、供电公司、铁路运输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及装备,组织抢修电力、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救援通讯畅通,提供后勤保障。(级,根据事故类别和等级增减不同的参与部门)次生灾害源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确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疏散工作。(级,根据事故类别和等级增减不同的参与部门)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港口管理局、安监局和新闻媒体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发布事故信息,

14、回答有关询问。(级)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10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级,根据事故类别和等级增减不同的参与部门)事故调查组:由市政府委托的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级)(4)应急小组由地方政府和市相关职能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市港口管理局:接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性质和等级,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分别向港口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通报基本情况,做好启动本 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准备,并派员现场协助或指导救援行动;当灾情迅速扩大需要

15、紧急增援时,随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具体负责 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依法参与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指导、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从业单位制定 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救援物资的储备;组织港口危险货物从业单位开展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建立港口 应急救援专家库,组织开展 应急救援咨询工作。市安监局: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力量进行救助,调动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进行后勤支援;指导专家咨询组的工作;依法参与或组织事故责任调查。连云港海事局:统一指挥船舶离泊,驶向指定地点,必要时对水上交通实行管制,依法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市公安局:负责安全警戒,发出警戒信号,确定警戒边界,实行人员与车辆管制,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秩序,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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