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长 沙 市 雨 花 区 砂 子 塘 启 新 小 学 章 程 核 准 书第 87 号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启新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你校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局核准的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启新小学章程 ,经教育局学校章程核准专家组评议,经雨花区教育局审议通过,现予核准。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以章程作为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2、。 雨花区教育局2018 年 12 月 5 日- 2 -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启新小学章程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启新小学创建于 2018 年,是一所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举办、恒大地产集团湖南天玺置业有限公司配建的高标准现代化公办小学。学校毗邻武广高铁长沙南站,北枕劳动东路,西邻黎托路,东望新花侯路,南靠五号规划路,总占地面积 277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3800 平方米,共有六栋地面建筑,42 个教学班规模,可容纳 1890 名学生。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雨花区教育局领导,充分发挥砂子塘教育品牌优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文化立校和内涵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秉承“和孩子们一起成长” 的
3、办学理念,以“育诚勤智健阳光学子,建启慧创新和美校园” 为办学目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启新学子,将学校建成环境优美、质量优良的品牌学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3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启新小学,英文表述为 Shazitang Qixin Primary School 。第三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黎托路与 5 号规划路
4、交汇处东北角。西临黎托路,南临五号规划路,东靠新花侯路,北靠劳动东路。第四条 学校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举办。实施全日制小学教育。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指导并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学校资产与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办学质量;为学校提供办学资源,确保稳定的经费投入,尊重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办学活动不受校外任何组织、机构与个人的非法干涉。第六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完成小学基础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者和接班人。- 4 -第七条 学校实施
5、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执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 则,实施“ 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 ”,实行秋季始业。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管理,专家治学。第九条 学校开展校际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第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本校师生员工的监督。第二章 治理结构第十二条 校长是学校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行使下列职权:(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
6、部门的决定;- 5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四)搞好行政管理,维护学校秩序,处理和决定日常事务;(五)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岗位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六)执行财经纪律,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和资产;(七)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八)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九)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
7、会是在校长主持下,对学校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的组织形式。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及其他校级领导干部组成,由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校务委员会。校长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出决定。- 6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党员数量设立中国共产党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启新小学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支部”)。学校党支部是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行使下列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
8、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参与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四)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整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
9、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和监督;(八)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九)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
10、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8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工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按照中
11、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共青团组织。学校共青团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管理。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9 -第十九条 根据办学规模,学校设置教导处(或分设教务处、教研室)、大队部、总务处、办公室、年级组、学科组等职能部门,在学校领导下,分别承担管理、服务、协调、联络等
12、职能。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导处(或教务处和教研室)、年级组、学科教研组等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教导处负责指导教学工作,做好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课程研发等工作;年级组负责落实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学科教研组负责组织学科教师落实常规教学、集体备课、教科研、教师培训等活动,合理开展学生学科活动。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 ,建立德育管理机制以及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贯彻全员德育原则,落实教书育人,创新德育实践活动,以“成长教育” 为理念,倡导教师、家长和孩子们一起成长,以“升旗文化”“节日实践”“学科节”“少队课”等德育项目为途径,充分发挥学生能动性,提高德育
13、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采用班级日常管理模式,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班风学风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第二十三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第二十四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启新成 长” 课程,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 课程体系。第二十五条 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以生命化课堂为抓手,建立“启学 课堂” 学本教学模式,推行 “以学定教”“先学后教”“启慧创新”,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和学生的学习能力。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法规规章,开展健康、卫生和艺术教育。通过日常体育活动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不断增强学生体质,遵循“合格+特长” 的 综合 评价体系,培养健康向上的阳光学子。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考核等教学环节管理,认真组织教学检查、评估,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