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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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包括老城区及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移民搬迁配套建设幼儿园,下同)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让孩子就近入园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无规划、规划不足或者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造成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严重流失,加剧了“入园难”“入园 贵”矛盾,必须坚决予以治理。根据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18 114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集中开展

2、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2 -二、实施步骤(一)全面排查(2018年11月底前)。市教育局牵头,规划、住建、国土、房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组织、推进和监督机制,层层

3、抓好安排部署。按照“ 以县为主、县镇共管”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教育、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排查整改方案,摸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时报市教育局,及时上传至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市规划局负责提报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审批和验收情况。市住建局负责提报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验收情况。(二)全面整改(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市教育、规划、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

4、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限期整改。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需要置换、购置的,原则上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三、整治任务及分工(一)未规划幼儿园的。对已建成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市教育局负责- 3 -提出已建成居住区需配套幼儿园学位及建设规模需求,市规划部门负责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国土部门负责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对正在建设的居住

5、区达到配建标准未规划幼儿园的,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抓紧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从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配建幼儿园标准。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开发、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具体由规划、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协调,原则上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二)规划幼儿园不足的。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由规划、教育、财政、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6、。原则上在2019年6月底完成。(三)建设不到位的。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的,住建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居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企- 4 -业,住建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原则上在2019年6月底完成。(四)移交不到位的。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依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

7、定移交教育部门的,或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办理所占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闲置不用的,限期交付当地教育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具体由市教育、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监管协调。以上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与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签订园所管理使用移交协议,原则上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移交,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并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五)使用不到位的。对已办理移交但没有依规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市教育部门应当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

8、需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做好幼儿园教职工核编工作。对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和没有进行法人登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市民政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各镇街开发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组织保障(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青州市城镇- 5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规划、住建、国土、财政、机构编制、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郝炎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规划、住建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

9、统筹协调调度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落实部门具体责任。(二)加强部门合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登记、举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专项督查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专项治理中,对上级部门和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尽快办理。市教育局要参与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主动了解每个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严格依据标准审核把

10、关,切实把移交的幼儿园办好。(三)加大监督管理。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市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235060和信箱qingzhoutyb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没有依规依标配建并移交,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或配套建设幼儿园资源流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瞒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市- 6 -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进行专项督查,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重点抽查。附件:1-4.青 州 市 城 镇 居 住 区 配 套 幼 儿 园 专 项 整 治 排 查 摸 底 情 况 统 计 表5.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11、6.青 州 市 城 镇 居 住 区 配 套 幼 儿 园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人 员 名 单- 7 -附件1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无规划情况统计表镇街开放区:(盖章)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序号 镇街 住宅小区名称 住宅小区地址 小区投入使用时间 小区规划居住 人口数 应规划园舍建筑面 积() 应规划幼儿园规模( 班数)- 8 -附件2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足情况统计表镇街开发区:(盖章)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序号 镇街 住宅小区名称 住宅小区地址小区投入使用时间小区规划居住人口数应配套幼儿园规模(班数)实际配套幼儿园规模(班数)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零星成片

12、居住区幼儿园规划不足的,也在此统计范围内。附件3- 9 -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情况统计表镇街开发区:(盖章)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序号 镇街 居住区名称住宅区拟建幼儿园名称 住宅小区地址小区规划居住人口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园舍建筑面积()设计规模(班数)竣工或预计竣工时间是否签订移交教育部门协议注:“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 栏填在建或已竣工。附件4- 10 -青州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不到位情况统计表镇街开发区:(盖章)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 所在小区情况序号 镇街居住区名称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名称登记注册时间办园性质保教费标准(元/月)现有幼儿数园舍建筑面积()设计规模(班数)是否移交教育部门使用年租金(万元)房屋产权是否登记住宅小区名称小区规划居住人口小区交付使用时间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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