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沂大学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制度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一、教学督导组的构成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各2名,成员若干名。组长由院长聘任,其主要责任是全面主持教学督导工作,具体制定督导工作的计划、措施和方法,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活动。成员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分布聘任。二、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2、熟悉掌握所督导专业(或学科)领域的知识,并对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有一定的了解,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有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经验和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尤其是教育评价等方面的知识或教育管理理论。4、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有责任心、能坚持原则。5、身体健康。三、教学督导组的职责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就是要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教学过程、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环节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