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通州区 2018 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南通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全区绿化整体面貌,加大林木管护力度,巩固全区造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为目标,以南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整体绿化工作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相结合” ,突出抓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提升城市生态型竞争力,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二、目标任务 2018 年全区完成造林绿化 10000 亩,其中:高速一环绿色通道增补工程 260 亩,市级骨干河道景观提升工程 2500 亩,生态造林工程
2、 4240 亩,珍贵用材树种培育工程 700 亩,交运住建节点绿化工程 2300 亩。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一)高速一环(通州段)绿色通道增补工程。为进一步提升高速一环整体形象,根据市高速一环建设导则及市“创森办”的要求,对兴仁镇、兴东街道沿线部分设计宽度不足地段进行拓- 2 - 宽提升,对房前屋后零星地段进行补充绿化。由区农委、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三年内管护由中标公司负责,后期管护工作列入“五位一体”考核,建成后严禁农户在林带内耕作。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260 亩,土地租期至 2027 年。详见高速一环(通州段)绿色通道增补工程实施方案 。(二)市级骨干河道景观提升工程。为全面提升市级骨干
3、河道的生态、景观功能,基本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根据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在遥望港河、新江海河、通启运河、通扬运河、通吕运河、九圩港河和长江打造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充分体现彩色化、珍贵化特色的河道绿色景观林带,长江基干林带宽度不低于 100 米,其它市级骨干河道单侧绿化宽度不低于 50 米,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2500 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三)生态造林工程。根据南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要求,科学布局“两沿三园”绿化,突出“大绿量、多树种、近自然” 。沿水在做好市级骨干河道景观提升的同时加快其他河道的景观防护林带建设,巩固提升近年来农村河道整治成果,
4、按照河道等级要求两侧林带绿化宽度 10-50 米;沿路要围绕镇区间主干道路两侧,着力打造“种类丰富、四季有景、生态和谐”的生态绿廊。绿化宽度 50-100 米。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功能,构建园区与- 3 - 周边环境相互协调的绿色生态系统,家园绿化要结合省市“三化”示范村、绿化示范村建设,以集居区周边、屋前宅后绿化为重点,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村一特色,打造具有江海文化特色的农村田园景观。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4240 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实施。(四)珍贵树种培育工程。根据江苏省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 年) “以发展材质优良
5、、效益显著、前景广阔的珍贵乡土树种资源为重点”的要求,利用复垦土地等地块,结合脏乱差整治,做好占领性绿化,以镇(区、园、街道)为单位新建不少于 1 个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用材树种苗圃基地,单个绿化面积 50 亩以上。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700 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实施。(五)节点景观绿化工程。由区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及高新区负责在骨干公路沿线做好“一路一景” ,提升道路景观层次,在城镇道路和重要空间节点上,提升城区绿化品位,打造绿化精品亮点,加大城市游园、滨河绿廊等绿地生态系统建设力度。镇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 25%,城区绿地率达 30%以上。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2300 亩。四、
6、建设要求(一)建设原则1.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 4 - 力度,制定科学规划,突出造林重点,深挖造林潜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环境氛围,提高全民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2.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注重运用乡土树种、珍贵用材树种,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苗则苗,采取落叶树、常绿树与彩叶树等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景观风貌。(二)苗木要求全面选用适宜本地条件的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树种,优选良种大苗。高速一环绿色通道增补工程、市级骨干河道景观提升工程要求树种规格胸径 8 厘米以上,生
7、态造林工程要求树种规格胸径 5 厘米以上,镇区主干道绿化要求常绿树种规格胸径 10厘米以上,村级水泥路栽植胸径或地径 5 厘米常绿、开花型小乔木,河道两侧栽植杉树、柳树等耐水湿乔木和其他彩色化树种。在树种选择上,充分考虑“三化”要求和大绿量,增加“三化”树种使用量,使其占绿化树种比例不少于 70%,提高绿化的显示度及景观效果。(三)栽植要求全面推行工程化造林,要求包栽包活包管护三年,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 95%以上。所有苗木必须带土球栽植,做到根系完整、树干通直、树形优美、无病虫害。- 5 - (四)管护要求1. 明确管护主体。工程化造林的管护主体,在三年建设期内为中标公司,超过三年建设期
8、的所有流转土地造林的责任主体为各镇(区、园、街道) ,管护主体可以是外包的专业绿化公司,或者结合“五位一体”长效管护政策,由造林地段所在村组承担。珍贵树种培育工程及其余绿化的责任主体为各镇(区、园、街道)。2. 形成管护长效机制。各镇(区、园、街道)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五位一体”工作,制定相应的管护工作方案,并报区绿委办备案。要充分整合资源,落实管护经费、责任到管护主体,管护主体为村组的要明确管护责任到专职管护人,确保绿化地段成活率、保存率达 95%以上。3. 加强管护指导。要进一步细化管护管理要求,加强新造林管护、林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指导,严禁在林地中种植高杆和缠藤作物。各地必须建
9、立健全林木管护台账资料,详细登记管护人工、材料使用和管护措施等。(五) “三化”创建要求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南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实施“三化”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珍贵用材树种培育、森林城市创建等目标任务,不断优化树种结构,- 6 - 增加珍贵林木比重,提升我区国土绿化质量和效益,做到蓄宝于林、藏富于民。在全区范围内新建色彩配置合理、森林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省市级“三化”示范村、绿化示范村 15 个、 “三化”示范单位 35 个、南通市森林城镇 4 个。五、主要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街道
10、)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区、园、街道)要紧紧围绕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绿化工程建设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组织资金投入和科技推广,及时做好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管护等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区农委负责农村绿化及农业园区绿化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区域绿化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绿化配套工程;区水利局负责河道河坡绿化;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 、高新区、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负责抓好园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区委农工办负责指导绿化用地的土地流转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绿化资金的筹措及拨付工作;区监察局负责绿化工程建设
11、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绿化宣传,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和绿化意识。(二)完善造林机制。绿化造林出成效,离不开高水准、讲诚信、有实力的绿化公司的参与,坚决禁止列入南通市绿化工程招标“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承建区绿化重点工程。凡实行集中- 7 - 流转土地、工程化造林“三包”模式的地段,各镇村要严格管理,禁止农户在林内自由耕作。一旦发现人为破坏绿化行为,区农林综合执法、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三)加大资金投入。各镇(区、园、街道)要将绿化造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为圆满完成各项造林绿化工程提供资金保障。要多举措促进林业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的林
12、业经济示范基地。同时,区政府对造林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的资金政策。具体办法如下:1. 高速一环绿色通道增补工程面积 260 亩,租地费每亩每年补助 1400 元(租期至 2027 年) ,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 400元,工程费含苗木费、栽植费及土地平整等费用(当年支付 40%) ,由交运集团投资代建。 2. 市级骨干河道景观提升工程面积 2500 亩,租地费每亩每年补助 1000 元(租期至 2027 年) ,苗木费和栽植费每亩补助 600 元(当年拨付 40%) ,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 400 元。 3. 生态造林工程面积 4240 亩,凡按“沿河、沿城”重点地段区域集中流转土地且成片造林面
13、积达 50 亩以上,或农村河道河坡绿化三排以上乔木林带面积达 30 亩以上,可享受每亩每年 1000 元土地租金补助(租期至 2027 年) ,苗木费和栽植费每亩补助 600 元(当年拨付 40%) ,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 400 元。生态河道(廊道)建设按区水利局有关标准进行补助。其余绿化按每亩 200 元标准一次性补助。 4. 珍贵树种- 8 - 培育工程面积 700 亩,符合南通市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 年) 树种要求和面积标准的,每亩一次性补助 2000元(分四年下拨) 。管护工作由所在村集体负责。 5. 森林抚育4.81 万亩,经区级部门联合考核合格的,每亩补助
14、 200 元。 6. “三化”示范创建补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申报,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的省级示范村,根据省专项补助政策进行专项补助,南通市级森林城镇、 “三化”示范村、绿化示范村通过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 10 万元。 7. 位于金沙街道、兴东街道的 3 个区级苗圃工程化养护专项经费 70 万元。8. 所有财政扶持项目绿化工程资金均不重复补贴。 2018 年度农村绿化计划补助资金 2019.08 万元。另支付 2009 年绿色通道租地费 221.89 万元,2010 年至 2015 年生态防护林租地费 3773.93万元,2016 年至 2017 年生态防护林租地费及
15、苗木费 630.89 万元,2016 年和 2017 年生态廊道(三期、四期)工程费 735.3 万元,2014 年至 2015 年苗圃式绿化补助资金 87.92 万元,2017 年珍贵树种培育基地补助 15 万元,计 5464.93 万元。 高速一环绿色通道增补工程专项资金当年支付 590 万元,由交运集团出资。(四)明确实施进度。造林绿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底) ,各镇(区、园、街道)对照绿化造林任务,认真编制绿化规划,把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路段、地块,落实到单位、村组、农户,要提前做好土地流转准- 9 - 备工作,落实好森林抚育实施具
16、体单位,1 月底将 2018 年绿化工作初步规划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时完善绿化工程设计,落实绿化资金,做好工程招投标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8年 2 月初至 2018 年 4 月底) ,各镇(区、园、街道)按照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绿化规划,全面发动和部署土地流转工作,做好绿化重点工程的苗木招投标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先挖塘、再起苗、后栽植的顺序科学施工。区农委进行跟踪服务,研究推广适合我区发展的苗木新品种、新技术,强化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对照任务,抢抓季节,完善提高。第三阶段(2018年 5 月上旬-10 月下旬) ,由各镇(区、园、街道)对造林绿化完成情况、森林抚育完成
17、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整改完成后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完善的台账资料上报,由区农委、财政局、农工办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各镇(区、园、街道)的上报结果进行抽查验收。(五)加强督查考核1. 部门考核。区农委对绿化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将督查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党政信息网、 通州日报等媒体公布绿化进度,确保绿化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成立由区农委、财政局、农工办等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对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生态林养护情况进行抽查考核。2. 工程考核。绿化工程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把好审核关、- 10 - 招标关、验收关。凡是工程化造林的,严格按国家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凡是流转土地造林,享受区政府补助政策的,严格按南通市通州区生态防护林工程考评办法对工程中标方和工程质量进行考核,直接与资金拨付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分值低于 80 分的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和个人,列入区级绿化工程及苗木采购招标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相关工程的招投标。2018年 6 月 30 日前成活率低于 85%且 11 月底前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补助当年租地费和苗木费。附件:2018 年通州区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