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工食堂管理制度一、食堂设施:1、食堂分就餐间和制作间,面积需与进餐人数相当,其地面和墙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2、食堂应有冷藏冰箱;3、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4、食堂应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5、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6、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二、食堂管理:1、食堂应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人员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条件中;2、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三、炊事人员卫生:1、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不按要求者一次罚款500元。2、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一经发现,一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