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烟台斯帝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烟台青桦逸景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外墙保温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包人和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返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二、质量保修期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二 年,防渗漏工程为 五 年。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书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冲抵。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