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奖罚制度为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工程管理考核体制的实行,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制度。一、 评比奖罚制度及考查内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评比采取每月一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即当月结束后,次月初进行评比奖罚。检查组主要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组成。受考评单位:参与本项目相关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单位。考查内容:各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二、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2、凡各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处200元罚款。3、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甲方验收,擅自隐蔽者,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