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计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2015年7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审批,同时废止2009年5月22日发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从“准入审批准入审批”到“备案管理”为了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技术使用、遏制滥用,2009年,原卫生部制定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准入管理。同期发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了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技术、基因芯片诊断技术等19种技术,其中与口腔医学的直接相关的技术包括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术、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等(表)。当时,有关专家表示,会陆续发布几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技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有效性尚需进一步验证和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原卫生部负责制定目录并进行临床应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