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